新浪财经讯 7月29日消息,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针对民企上市公司怀疑造假,香港证监会再出奇招,向法院申请将被质疑帐目涉造假的中国金属再生资源(00773)清盘,为首次动用法定权力寻求上市公司清盘。
市场注视证监会罕见介入申请将上市公司清盘,是否能达致保障投资者的预期效果。
保障投资者惹关注
证监会今次是动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2条权力,申请将中金再生清盘。有法律界人士解释,证监会动用有关法定权力寻求将公司清盘,涉及委任清盘人展开清盘程序。在清盘过程中,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投资者,取回权益的排名远低于债权银行、员工及供货商等债权人,最终如何达至保障投资者的监管目的有待考验。
中金再生截至去年6月中期报告显示,银行存款及现金仅约17.3亿元,欠银行贷款达53.1亿元,主要资产是高达129亿贸易及其它应收帐。
与上次2010年3月底,动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权力,寻求冻结新上市不足3个月的半新股洪良存放银行近10亿元资金不同,即使法庭同意委任清盘人,如何在清盘过程中变现足够资产,令投资者受保障将为一大挑战。
当然,清盘人尽力保障债权人利益做法,除了变现资产及追讨欠债外,亦可向侵害公司利益的人士,以及违反尽职责任的公司董事,以及可能涉专业失责的法律、会计等专业人士追讨赔偿。作为中金再生第三大股东的西京投资主席刘央表示,牵涉于事件中的人都在探索真相、探求真实,如果媒体所报道的证监会入禀法院一事属实,则等待法院的裁决。香港是法治社会,她个人相信法律,并完全尊重法院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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