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电子(00553)发布公告,2017年7月27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郭庆报告,郭庆于2017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决定对其谈话了解相关情况。

2017年12月19日,郭庆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2号),湖南证监局拟决定对郭庆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经查明,郭庆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3月1日至11月24日,郭庆利用本人账户买入南京熊猫股票7100股,卖出南京熊猫股票7100股。上述交易在不扣除交易费用情况下盈利9037元,在扣除交易费用情况下盈利8414.24元。郭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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