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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银金融(00530)发布公告,于2017年10月19日,发展商金鋑(公司间接拥有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与项目管理人高银项目(公司间接拥有的全资附属公司)订立该协议,内容乃有关发展商委任项目管理人由2017年10月1日起至该项目的最终账目结算日期止期间代表发展商管理该项目,项目管理费最高为3750万港元。

该项目将会兴建成为超过400个私人住宅单位的顶级公寓综合大楼,总计最大楼面总面积约为58.6万平方尺。根据该协议提供项目管理服务乃符合集团业务及商业目标。集团拥有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必要资源及能力,故董事认为,订立该协议不仅将增加集团收入来源,亦是集团利用其专业知识于物业市场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良机,对集团发展有利。

于公告日期,金惠持有发展商全部股本权益,而金惠由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金信拥有60%,以及由合营伙伴Chariot Power Investments Limited拥有40%,而Chariot Power由公司控股股东潘苏通全资拥有。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6(1)条,金惠及发展商各自为公司的关联附属公司,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5)条为公司的关联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该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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