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8日06:55 财华社

共享经济集团(01178-HK)公布,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应佔年度亏损7050.5万元(上一年度蚀1.126亿元),每股1.44仙。不派息。

业绩第14页载有独立核数师报告不发表意见內容:

吾等並未就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由於吾等的报告中不发表意见之基础一节所述事项均属重大,吾等未能取得充分而適当的审核凭证以作为就综合财务报表提供审核意见的基础。在所有其他方面,吾等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编製。

发表意见之基础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註所披露,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年度,贵公司与ECrentHoldingsLimited订立一份买卖协议,以收购ECrent(HongKong)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ECrent(HK)CompanyLimited全部股本权益以及YSK1860InvestmentCompany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ECrent(USA)Limited的0.45%股本权益,代价以支付现金10,000,000港元及发行487,992,111股股份的方式结付(「收购事项」)。贵集团釐定收购ECrent集团及YSK集团的代价公平值分別约95,936,000港元及约14,103,000港元。收购事项於2016年8月12日完成。

ECrent集团

贵公司管理层表示,完成收购事项后,贵公司委派其董事至ECrent集团,以取得ECrent集团的资料(包括但不限於移交ECrent集团的会计账簿及纪录、财务资料、原始凭单及相关合约的要求)。然而,儘管与ECrent集团管理层进行多次沟通,由於ECrent集团管理层採取不合作态度,故ECrent集团管理层並无提供账

簿及纪录。

贵公司董事认为,贵集团未能对ECrent集团行使控制权,於此情况下,就编製贵集团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而言,ECrent集团的财务资料未有综合计入至贵集团,作为替代,约95,936,000港元的投资已按成本基准入账,並於贵集团综合财务状况表入账作为「其他资產」。

在並无ECrent集团的账簿及纪录之情况下,吾等概无可执行的替代审核程序,以令吾等信纳其他资產的账面值並无重大错误陈述,或釐定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是否有必要就减值亏损作出任何拨备。如发现有必要就上述事项作出任何调整,则会对贵集团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的资產净值、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净亏损以及综合财务报表的相关披露造成相应重大影响。

YSK集团

贵公司管理层表示,完成收购事项后,贵集团未能取得拥有YSK集团的0.45%股本权益(包括但不限於YSK集团相关股票)的適当凭证。因此,该项投资按成本基准入账,並於贵集团综合财务状况表入账作为「其他资產」。吾等未能取得充分凭证,以釐定将YSK集团的投资按成本入账会计处理方法是否適当。根据买卖协议的条款,YSK集团的投资应入账作为可认沽金融工具,並应根据相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於初步確认及其后计量时按公平值入账。此外,吾等未能(i)取得適当审核凭证,以核实贵集团於YSK集团的0.45%股权之拥有权;及(ii)令吾等信纳YSK集团的投资成本约14,103,000港元之可收回程度於2017年6月30日並无重大错误陈述。

如发现有必要就上述事项作出任何调整,则会对贵集团於2017年6月30日的资產净值、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净亏损以及综合财务报表的相关披露造成相应重大影响。



(责任编辑:f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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