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28日19:24 财华社

国美电器(00493-HK)公告称,2017年上半年,集团收益同比增加7.82%至380.72亿元人民币;母公司拥有者应占溢利同比下降1.61%至1.21亿元人民币;基本及摊薄每股盈余0.6分;不派息。

期内,集团门店的加权平均销售面积约为5,235,000平方米,每平方米收入约为人民币7,273元,与2016年同期的人民币6,470元相比提升12.41%;集团有1,000间门店合资格用作可比较门店,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29.18亿元,比2016年同期的人民币223.93亿元增长2.34%。



(责任编辑:f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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