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00691)发布公告,鉴于近日公司多次收到中国的金融机构和媒体查询关于公司于2017年 4月8日在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的总部进行收回行动时引发的冲突事件的信息,公司谨向公司的股东及公众提供以下澄清信息。

  于2017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指示并组织公司的董事、山东山水的董事及山东山水职工对山东山水的总部进行接管收回行动,是公司依法自主进行的企业正常行为,概与公司的股东无关。

  山东山水董事、总经理杨勇正和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山东山水总经理助理喻春良是集团的高管并依法执行于山东山水总部的接管收回行动。

  对于近日在网上媒体出现的各种与事实不符的报导和谣言,公司将对散布不实消息的个人和单位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并尽全力捍卫集团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此外,山东山水前董事宓敬田于2017年5月10日向公司及廖耀强于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提出法律诉讼,对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及2017年4月27日发出有关冲突事件的两则公告,提出禁制令申请并申索赔偿。

  案件于2017年5月19日开展第一次聆讯,就该聆讯原讼庭于2017年5月24日颁下判决驳回宓敬田对公司及廖耀强提出的临时禁制令申请,兼判宓敬田须支付公司及廖耀强于该聆讯的讼费。本案件下一次聆讯定于2017年7月25日。

  澄清公告全文如下:

责任编辑:张海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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