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24日08:54 财华社

  宏峰太平洋(08265-HK)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于2017年4月21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配售代理已有条件同意按尽最大努力基准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按配售价认购配售股份,且于紧随完成后无承配人将成为公司之主要股东。

  于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后,将动用一般授权的1亿股股份,而一般授权的余额将为2.067亿股股份。配售股份相当于: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包括于本公布日期已发行约20.51亿股股份)约4.88%;及经配售事项扩大后之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65%。于本公布日期,配售股份之总面值为200万港元。

  配售价2.80港元较:股份于配售协议日期于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股3.32港元折让约15.66%;及股份于配售协议日期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之平均收市价约每股3.29港元折让约14.89%。配售事项之净配售价约为每股配售股份2.78港元。

  预期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总额为2.8亿港元。估计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已扣除所有相关成本、费用、开支及佣金)约2.77亿港元。公司拟动用所得款项净额2000万港元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余下金额则用作发展电动汽车业务。

  公告称,配售事项将扩大公司股东及资本基础,并增加股份之整体流通性及提升集团的财务状况。董事认为,配售协议之条款及条件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责任编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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