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5月23日下午消息 五年前香港《1周刊》曝光霸王洗发水含有可致癌二恶烷,霸王国际(01338-HK)控告诽谤一案,今天下午法官宣读判词,裁定1周刊公司败诉。然而霸王索偿逾6亿(港币,下同)却仅获判赔偿300万加诉讼费,法官指洗发水含致癌成分受到公众关注,因此要考虑新闻自由的保障。判词宣读后霸王立刻由升转跌逾3%,1传媒(00282-HK)则一度大涨5%。
2010年7月14日出版的《1周刊》刊发报道,指霸王洗发水含有可致癌二恶烷,令霸王集团销量及股价出现大跌。霸王集团向高等法院提出起诉,指报道令其市值蒸发24亿,销售更受到巨额损失,向1周刊索偿6.09亿港元。这一数字也创下香港诽谤案索偿最高纪录。
案件在2015年3月开审,代表霸王一方的资深大律师鲍永年表示,1周刊的报道引述的投诉人陈姓男读者其实是另一家洗发水生产商,动机其实是抹黑霸王。霸王还表示,指报道刊登前《1周刊》只给公司一日时间回应,公司首席执行官万玉华也已向到霸王广州总部采访的记者解释二恶烷为何会在原材料出现。同时公司附上中美食品和药品监管标准,表明化妆品在一定范围内含二恶烷对人体无害。
霸王集团认为报道部分内容失实,尤其《1周刊》的报道大标题直指“霸王致癌”,更以红色大字标示“致癌”两字。霸王指出,报道引述的“陈姓男读者”自费逾7000元化验了6个品牌的中药洗头水,发现霸王等3个品牌含二恶烷,另外3个品牌的产品没测出二恶烷,事实上陈的公司参与生产了这些产品。
霸王还指《1周刊》报道断章取义,例如将城大副教授林汉华表示二恶烷可令动物患癌直接写成可令人类患癌。不过《1周刊》记者林瑜婷则在供词表示,曾向专家查询二恶烷的安全范围,两位专家均表示10-20ppm二恶烷如果长期吸收会开始令身体出现问题,因此她在报道中写霸王产品二恶烷含量10ppm是“危险边缘”。
报道刊出后,霸王集团至今连续5年亏损,共亏损高达15.44亿元人民币,去年持续经营业务收人约2.32亿元人民币,按年下跌21.1%,亏损达1.1亿元人民币。
高院法官陆启康认为,洗发水含二恶烷受到公众关注,因此在考虑赔偿额时要考虑新闻自由,媒体并不一定要对生产商造成的绝损失作出全部赔偿,否则日后或令媒体不敢做调查性报道。高院最终裁定1周刊出版有限公司败诉,向霸王赔偿300万元,另加80%的诉讼费用,远低于霸王索偿额。霸王方面称正研究是否上诉。
霸王集团股价今早一度大涨16%至0.5元,法院颁判词后股价直线下跌最低至0.385元,至截稿时报0.405元跌3.5%。至于1传媒(282)股价下午一度升近5%,截稿时报0.46元升2.22%。(新浪财经彭琳 发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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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