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晚,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1638)发公告称,关于其境外债务重组的协议安排相关会议已于5月20日举行,批准开曼群岛协议安排及香港协议安排的决议案已获协议安排相关债权人的所需多数批准而获正式通过。同时,佳兆业将向开曼群岛大法院及香港高等法院提呈协议安排相关会议的结果,以申请认许协议安排。
早在4月20日晚,佳兆业发公告称,其向开曼群岛大法院及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的准许召开境外债权人会议的申请已被接纳,并将于5月20日分别在开曼群岛及香港举行相关债权人会议。
该公告还透露,如果协议安排在协议安排相关会议上获协议安排相关债权人中的所需多数批准,并在法院批准协议安排的法令且这些法令的经盖章副本已分别提交给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后,协议安排将生效且具约束力。
终于,佳兆业“纷纷扰扰”的境外债务重组之路明朗了。回首佳兆业“来时路”的坎坷,智通财经此前关于佳兆业的多篇报道都有提及。
智通财经获悉,作为佳兆业最大的海外债权公司之一,来自华尔街的知名对冲基金公司Farallon Capital 和投资管理公司BFAM Partners曾坚定反对佳兆业提出的重组协议。1月14日,两家公司提出佳兆业债务重组反提案。
经过两个月的谈判,佳兆业终于与以这两家债权人为首的一组债权人就重组经济条款的若干修改做成基本磋商,若干债权人已订立日期为 2016年3月17日的支持承诺协议。
3月29日,佳兆业发布公告称,约90%境内债务已结付或通过其它方式解决,境外债务重组方案也已获得包括Farallon和BFAM在内的相关债权人80.9%赞成。
4月25日,佳兆业表示,协议安排相关会议通知已派发给欧洲结算系统、明讯结算系统、存管信托公司及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以供派发给协议安排相关债权人。而协议安排文件的副本在协议安排网站(www.lucid- is.com/kaisa)提供给协议安排相关债权人。
5月6日,佳兆业被传“破产”。相关报道称佳兆业在美国根据美国法典第11篇第15章提出“破产”,以处理美国债权人或因在其他国家重组引致的诉讼。
5月9日,佳兆业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提出的呈请实际上为寻求相关美国破产法院认可公司与其债权人根据香港协议安排及开曼群岛协议安排的债务妥协及偿还安排,而据此实行建议境外债务重组。相关美国破产法院授出认可令为协议安排的条件之一。
5月17日,佳兆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刊发有关(其中包括)根据美国法典第11篇第15章向纽约南区美国破产法院提交呈请,以取得美国法院认可现在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的协议安排程序以及已安排聆讯的通知。
至此,佳兆业境外债务重组决议案“获批通过”,其复活路又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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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