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和海信商标被抢注 企业难防德国对手暗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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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20:18 国际先驱导报 | |||||||||
国际先驱导报驻柏林记者郑汉根报道 “其实我们已经在波兰、瑞典、南非注册了,本来想很快就在德国注册,结果还是晚了一步。当初一方面是事务繁杂,精力不足,另外一方面也是想节约开支,没有充分重视这件事情,但现在来看是非常危险的做法。”提起两年前的失误,厦门东林电子公司董事长贾强追悔莫及。 由于这个当初看来小小的疏忽,东林的商标“萤火虫”被德国照明巨头西门子的子公
东林商标被某跨国大公司抢注并非个案。中国著名电器制造商海信在德也遭博世-西门子的“黑手”。 谁的“萤火虫”? 贾强介绍,公司已经于8月11日向德国商标专利局提出了申请,要求撤消欧司朗所注册的“萤火虫”商标。但由于提交证据尚需一段时间,现在德国商标局还未正式受理。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向德国商标专利局询问这一案件的发展情况时,该局新闻事务负责人迪安娜·尼克女士对此讳莫如深,始终拒绝正面回答记者关于是否正式收到申请的提问,只是解释说:“如果说东林公司已经递交了要求废除这个商标的申请,那表示已经正式进入审理程序了。而对这个审理程序我不能发表任何意见。” 她表示,根据德国的商标法,德国商标专利局在决定是否注册某个商标的时候,并不需要调查这个商标是否已经存在,因此,欧司朗注册“萤火虫”并不违法。要求废除某个商标的请求只有在几种特定的情况下才会得到批准,这些情形在德国《商标法》中都有详细说明。 记者翻看《商标法》,发现可以作为废除某个商标的依据的条款包括:在被注册生效日后五年内没有得到利用、恶意注册的商标等。 德国汉堡的布热·黑伯勒·弗罗姆联合律师事务所商标事务部首席律师福尔克·克尼斯博士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如果确如东林公司所说的,欧司朗在德国注册了“萤火虫”商标,其目的就是为了阻止东林公司的产品进入德国,并且这种行为可以通过法律层面得到证实的话,那么这个商标将会被撤消。但是他同时强调,证明一个商标是恶意注册常常是很困难的。 一字之差的“海信”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商标被德国公司抢注的不止东林一家。1999年,博世—西门子公司在德国注册了“HiSense”商标,并开始以该商标销售家电产品。该商标与中国海信集团的“Hisense”商标只有极微小的区别,就是其中的“S”一个是大写,一个是小写。 海信集团曾经提出以数万欧元的价格买下“HiSense”商标,但博世-西门子却提出了几千万欧元的天价。一位博世-西门子公司的前高层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商标根本不值这个价钱。这种做法明显是不想让商标落到海信的手里,从而让海信的产品打到德国来。一些知情的华人也认为,从博世-西门子这个要价上,可以看出,该公司当初有恶意抢注的意思。 双方如今还在为是否恶意抢注而各执一词。不过海信集团产品已经因此无法进入德国。连海信公司到德国参展,也被博世-西门子反告到了法院,认为海信这种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 注册“共同体商标” 常常为在德国发展的中国企业打官司的克尼斯律师建议,那些想到欧洲发展的中国公司,在计划把产品打到国外之时就应该弄清楚,自己的商标是否在该国已经被注册了;如果这个商标还没有被注册,那就要赶紧申请在当地注册自己的商标。他强调,进入欧洲市场,应该提前一两年就考虑商标注册的问题,因为商标部门批准商标注册还需要一段时间。 克尼斯还对那些想在整个欧洲推广产品的公司推荐另外一种注册方式:在欧盟的25个成员国注册一种“共同体商标”。这是一种在整个欧盟都获得保护的商标。这种商标可在“欧洲商标局”申请注册。 他认为,如果一个公司的商标在另外一个市场已经存在,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考虑对策。有些情况下,虽然是同样的商标,但由于销售的产品或服务大相径庭,则各自的销售丝毫不受影响。比如,福特汽车公司有一款车型叫“Focus”,而“Focus”同时又是德国一本著名杂志的名字,但是这两种产品在德国可以毫不矛盾地合法出现。 他还建议,重新注册一个商标来推销产品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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