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2年03月31日 13:05 证券时报

  (上接B317版)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2年度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董事薪酬的结构为基本工资+绩效(视公司业绩完成情况确定)。

  董事长明再远年度薪酬为人民币273.6万元;

  独立董事黄健、廖中新、任军强年度津贴为13万元。

  董事张蜀、张新龙及陈建新均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不以董事职务领取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放工资。

  基本工资、奖金等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结构为基本工资+绩效(视公司业绩完成情况确定)。

  基本工资、奖金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总经理张蜀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74.27万元;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建新薪酬为人民币91.28万元;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东薪酬为人民币88.21万元;

  副总经理张新龙薪酬为人民币80.1万元;

  副总经理邓斌薪酬为人民币78.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关联董事张蜀、陈建新、张新龙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七、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十七项子议案,并同意将第一至十项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4)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5)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6)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7)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8)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9)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10)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1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1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13)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14)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15)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1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17)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八、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九、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2-01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的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16,981,738.30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28,440,745.54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71,220,689.31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6,809,594.2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2021年度利润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3,921,32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399,992股后,以422,521,335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232,386,734.25元(含税)。

  结合公司2021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以及股本结构优化等方面因素,本次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认审计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2年度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黄敏按其在公司职务领薪,不以监事职务领取津贴,监事谭春芳、王敏年度津贴为3万元。

  基本工资、奖金等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非关联监事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2-014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主要经营场地: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282人,2021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780人。

  3、业务规模

  (1)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2)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2019年-2021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2019年-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魏云锋,自2005年9月起从事审计行业、注册会计师、多年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从事证券业务16余年),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拟签字会计师1:魏云锋

  本期拟签字会计师2:李茜,自2012年11月起从事审计行业、注册会计师、多年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从事证券业务9余年,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费用为: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5.00万元,本期审计费费用由董事会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审众环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2022年度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请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2-01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东承鑫泰能源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承研究院”)

  ●增资金额:12,75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概述

  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和双碳政策的背景下,基于能源行业的发展和企业自身的发展需要,为全面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引领能源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传统产业和科技产业“双产业”的多元产业结构,形成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双增长”的良性发展态势,公司与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能源”)下属企业新合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合投资”)拟以自有资金共同向下属企业东承研究院同比例增资2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于2025年12月31日前缴纳剩余的全部认缴出资额。东承研究院目前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万元人民币,新天然气持有51%的股权,新合投资持有49%的股权。东承研究院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二)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交易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合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严丹华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庐山北路477号德阳希望城1#商业地块1幢2层2-4号

  经营范围:对天然气、煤层气、新材料、生物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污水处理行业的投资;企业管理服务;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新兴能源技术研究服务;新能源工程技术研发服务;新材料科学研究;污水的处理及深度净化;陆地管道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且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贸易经纪与代理;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不带储存经营(票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0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05日);金属及金属矿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以上范围均不含外商准入负面清单禁止类行业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承鑫泰能源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明上渊

  住所: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888号附OL-07-20220100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目前,东承研究院设立不足一年,本次增资前后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合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公司:东承鑫泰能源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新增注册资本、认缴方式和出资期限

  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30,000万元。甲乙双方均以货币方式认缴,其中,甲方认缴人民币12,750万元,乙方认缴人民币12,250万元。目标公司增资后,甲乙双方持股比例不变,即甲方仍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份、乙方仍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份。

  2、审批与认可

  此次增资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甲乙双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同意,并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与认可手续。

  3、保证和承诺

  (1)甲、乙双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拥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授权和批准,而且具有充分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一切权力、授权和批准,不存在可能会防碍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情况。

  (2)双方均合法拥有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对所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没有和不涉及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3)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双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4)除增资部分外,不修改目标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

  4、公司注册登记的变更

  双方应全力协助、配合目标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目标公司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5、有关费用的负担

  本次增资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变更费、税费等)由目标公司承担。若因非可归责于甲方、乙方的原因导致本次增资未能完成,则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双方自行按认缴比例承担。

  6、保密义务

  (1)本协议任何一方获得的另外一方及目标公司有关业务、财务状况及其它保密事项与专有资料(以下简称“保密资料)应当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透露保密资料。

  (2)仅在下列情况下,双方才可以披露本条规定的保密资料。

  法律的要求;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并确保其专业顾问或律师保守秘密);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双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本保密条款系独立条款,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7、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其义务或违反其所作陈述和保证导致其未按期缴纳认缴出资的,即构成违约。

  若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按下述方式之一处理(以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的通知为准):

  (1)要求违约方限期继续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并要求其自出资期限届满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目标公司计付利息,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向守约方按欠付金额每日万分之壹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缴足之日止;

  (2)守约方也可选择通知违约方按其实缴金额计算确定其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并由守约方缴纳违约方认缴而未缴的欠付金额。在此种情况下,由违约方按欠付金额日万分之壹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目标公司基于上述股权比例调整变更事宜办理完毕工商登记之日止。双方同意,如选择此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应以双方相应权力机构批准和同意此方式为前提。

  8、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致的争议,协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目标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8份,每份6页,双方各执2份,目标公司存2份,其余2份用于办理与本协议有关的报批和工商变更手续。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能源行业的发展和企业自身的发展需要,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从长期看,有利于促进公司境内外协同发展,全面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引领能源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传统产业和科技产业“双产业”的多元产业结构,形成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双增长”的良性发展态势,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及未来成长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充分认识到该事项所面临的风险,将密切关注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3393 股份简称:新天然气 编号:2022-015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该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预计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度拟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计113,398.00万元,具体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03月28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法定代表人:扶刚

  注册资本:捌仟伍佰玖拾万玖仟零叁拾叁元整

  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石油气(液化的)、天然气(含甲烷;压缩的);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材,PVC原料,燃气具,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厨房用具,水处理设备及配件,钢材,燃气输配设施,仪器仪表,阀门,管道配件,燃气用具及配件,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农畜产品,润滑油,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保健食品,水果,水产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玻璃钢化保制品生产销售;房屋租赁,自有场地租赁,燃气设备设施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燃气工程施工与安装;燃气配套设施维修;燃气器具、家用电器、厨房用具及配件的安装、维修;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仓储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洗车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及代理发布;城市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乌鲁木齐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年06月29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法定代表人:杜强

  注册资本:叁仟贰佰捌拾万元整

  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建设工程设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危险废物经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旅游业务;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住宿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子元器件批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金属工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防腐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家电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智能仓储装备销售;采购代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洗车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文具用品零售;平面设计;文具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专用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装服饰

  3、五家渠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0月14日

  住所:新疆五家渠市幸福路511号

  法定代表人:于新良

  注册资本:壹亿零伍佰叁拾柒万伍仟壹佰零伍元整

  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

  经营范围:压缩天然气零售;管道燃气(天然气);汽车加气站(CNG)燃气管道安装;燃气用具、天然气输配和供应、压缩天然气供应、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械设备、日用杂品批发、零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肥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药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音响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仪器仪表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轮胎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机动车改装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门窗制造加工;喷涂加工;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出租;音像制品制作;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物联网应用服务;进出口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对外承包工程;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征信业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阜康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07月29日

  住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乌奇路南

  法定代表人:徐伟林

  注册资本:伍仟零壹拾捌万捌仟零玖拾元整

  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

  经营范围: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水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妆品零售;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音响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化肥销售;药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销售代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肥料销售;进出口代理;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物);机动车改装服务;汽车修理和维护;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机动车维修和维护;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洗车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乌鲁木齐市鑫泰长通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05月12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5509号

  法定代表人:杨雷

  注册资本:壹仟叁佰万元整

  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药品零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餐饮服务;小餐饮;住宿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家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零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润滑油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纸制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出租;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音响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化肥销售;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特种设备出租;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07月27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军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付斌

  注册资本:捌拾伍亿陆仟万元整

  主要股东: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持有100%

  经营范围:销售、运输、仓储、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燃气经营;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燃气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城市天然气项目投资;自有设备租赁;销售化工产品、轻工材料、燃气专用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食品、日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燃气器具及配件;厨房设备安装;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会议服务、票务代理、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维修燃气计量器具、办公设备、厨房设备;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汽车加气站经营;成品油零售;原料气批发、丙烯、丙烷、丁烷销售;燃气计量器具的设计、生产、销售、检测;汽车租赁、洗车服务、汽车装饰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2016年06月16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燃气经营、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07月16日

  住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郭南村

  法定代表人:徐劲仓

  注册资本:27,733.333333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重庆卓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26.5472%、深圳标准多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5%、山西晋联润通贸易有限公司持有21.4399%、三峡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422%、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5908%。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煤层气输气管网的建设、经营管理;燃气经营:煤层气输配、煤层气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04月9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重要子公司新疆鑫泰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博湖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和硕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的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燃气”)签署《股权收购合同》,分别以人民币27,364.93万元、3,504.20万元、5,550.32万元、14,098.48万元、700.37万元将持有的米泉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五家渠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鑫泰长通运输有限公司各51%股权转让给昆仑燃气,故上述5家公司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5家公司也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鉴于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新合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增资取得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相关规定,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厘定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日常经营需要,能够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收入和利润来源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会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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