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8日08:07 证券日报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广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1)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系购入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门店安防系统改造、直燃机改造及商装改造所致。

  (3)应付利息减少主要系本期偿付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4)预计负债减少系本期支付上年提取的清河店关店损失所致。

  (5)其他综合收益增加系本期私募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减少主要系清河店闭店及商品销售下滑所致。

  (7)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系上年5月起费用性税金在“税金及附加”项目下列示所致。

  (8)销售费用减少主要系关闭清河店减少费用及大成店房产装修、设备折旧到期所致。

  (9)管理费用减少主要系上年5月起费用性税金列示到“税金及附加”及关闭清河店减少费用所致。

  (10)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上年9月起银行信用卡刷卡手续费下调所致。

  (11)其他收益增加、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项目列示。

  (12)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关闭清河店支付租赁解约补偿所致。

  (13)利润总额、净利润增长主要系本期费用减少幅度较大所致。

  (14)所得税费用增长主要系随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税号变更,9月暂停结账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上年同期投资五年期的5亿元私募基金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5.5亿元公司债收到募集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匡振兴

  日期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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