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09:52 证券日报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7-11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肖民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陈贤军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本集团(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除特别指明外,本季度报告所用记账本位币均为人民币,“报告期”指2017年7-9月。

  董事会主席、总裁、首席执行官郁亮,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孙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否

  单位:人民币元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交易平台上交易的公司H股的股份总和。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数11,039,152,001股,其中A股9,724,196,533股,H股1,314,955,468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第三季度房地产市场情况

  报告期内,全国商品住房销售进一步放缓。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第三季度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3.53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7%,为2015年第二季度以来首次同比下跌;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金额2.71万亿元,同比仅增长1.3%。

  热点城市的新房供应与成交面积持续回落。第三季度,公司长期重点观察的14个城市商品住宅批准预售面积和成交面积同比分别下降17.3%和37.6%。截至9月底,上述城市的新房可售库存(已取得销售许可而尚未售出的面积)约8900万平方米,由于成交速度下滑,库存去化周期由6月底的 7.7个月延长至8.2个月。

  前三季度一、二线城市的土地供应相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尽管当前主要城市的土地起拍、成交均价仍在高位,但土地成交溢价率(成交土地的平均实际成交楼面价超过平均起拍楼面价的比率)已逐步回落。

  报告期内,金融机构继续收紧按揭贷款发放。至三季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 26.2%,增速比上季末低 4.6个百分点。据有关机构统计,首套房平均利率近四年来首次超过5年以上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

  房屋租赁市场正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部分省市仍在继续加大调控力度,推出包括限售在内的各项政策以稳定市场。同时,各级政府亦积极推进“租售并举”的制度建设,启动了在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以及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工作。上海、杭州、广州、珠海、深圳等城市相继推出纯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多地就“租购同权”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行业调控加码以及市场环境变化加速了企业的分化,品牌房企的竞争优势进一步体现。前三季度全国前20名开发企业按销售金额计算的市场占有率超过30%,行业集中度较2016年明显上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进展

  第三季度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72.9 亿元,同比增长1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7.9亿元,同比增长30.1%。其中,房地产业务结算面积383.0万平方米,贡献营业收入人民币44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2%和13.4%。

  1-9月,本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71.0亿元,同比增长0.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10.9亿元,同比增长34.2%。其中,房地产业务结算面积966.6万平方米,贡献营业收入人民币1,102.3亿元,同比分别减少2.7%和1.5%。房地产业务的毛利率为23.35%,较去年同期增加5.43个百分点。

  第三季度本集团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面积795.5万平方米,销售金额人民币1,189.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5%和63.3%。1-9月,本集团累计实现销售面积2,664.5万平方米,销售金额人民币3,961.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8%和50.7%。其中,前三季度北方区域销售增长较快,销售面积和金额同比分别上升66.1%和82.3%。

  1-9月分区域的销售情况

  ■

  由于销售增长高于结算增长,截至9月底,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已售未结算资源面积增至3,260.9万平方米,合同金额增至人民币4,321.0亿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在坚持审慎投资策略的同时,积极关注市场机会,充分发挥自身的品牌、资金和运营优势,持续拓展项目获取渠道。第三季度本集团新增加64个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28.6万平方米,按万科权益计算的建筑面积约1,115.7万平方米。1-9月,本集团累计新增143个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88.4万平方米,按万科权益计算的建筑面积约2,099.5万平方米,按投资金额计算,其中91.6%位于一二线城市。

  截至9月底,本集团在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869.3万平方米,按万科权益计算的建筑面积约4,393.6万平方米;规划中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997.0万平方米,按万科权益计算的建筑面积约3,907.3万平方米。此外,本集团还参与了一批旧城改造项目,按当前规划条件,此类项目中按万科权益计算的建筑面积约268.2万平方米。本集团项目资源可满足未来持续发展需求。

  1-9月,本集团累计实现新开工面积2,599.6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增加6.5%;累计实现竣工面积1,136.4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1.1%,占全年计划竣工面积的46.4%。

  本集团坚持以持续现金流为基础的真实价值创造,积极促进销售回款。报告期内,本集团适度加大了投资力度,净负债率较中期时有所提升,为38.20%。本集团的财务、资金状况依然稳健,截至9月底,所持有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943.5亿元,远高于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有息负债总和人民币542.3亿元。有息负债中,长期负债的比例为65.77%。

  本集团坚持城市配套服务商战略,遵循与客户同步发展和与城市同步发展两条主线,继续推进和完善在物业、物流、商业、长租公寓、冰雪度假等业务方面的布局,同时积极探索养老、教育等业务。报告期内,在由中国指数研究院举办的2017中国房地产品牌价值研究成果发布会上,万科物业位居中国物业品牌价值榜首,并获得2017中国物业服务品质领先品牌第一名;物流地产业务新获取项目14个,总建筑面积(指可租赁物业的建筑面积)约109.7万平方米;截至9月底,长租公寓中的泊寓业务覆盖24个一线及二线城市,累计开业82个项目,开业约2.4万间;在2017国际冬季运动(北京)博览会上,万科松花湖度假区荣获2017年度WSTOPS冬季运动俱乐部50强之中国滑雪场十强称号;10月,商业开发与运营平台印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其首个CMBS(商业地产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中金—印力深国投广场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第四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根据投资的衍生品合约种类情况进行分类汇总披露,公司投资的衍生工具分为远期外汇契约(DF)和利率互换合约(IRS);上表中各“投资金额”均指衍生品合约所对应的基础资产的金额。

  2、报告期内,DF和IRS无增减变化,但因汇率变动,上述数据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与2017年6月末相比略有所变化。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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