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9日11:11 千龙网

中国人寿财保公司支公司篡改车辆信息降费承保被罚10万元

千龙网北京10月19日讯 10月17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布粤保监罚〔2017〕55号、粤保监罚〔2017〕56号、粤保监罚〔2017〕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以及相关当事人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主要负责人姓名为孙晓燕。经查,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篡改车辆信息以降费承保的情况。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第(一)、(三)项的规定,广东保监局责令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改正,决定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文件同时指出,相关当事人之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公司原业务经理林力生,根据劳动合同、谈话记录等情况,上述违法行为发生期间,林力生任国寿财番禺支公司经办该业务的团队经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广东保监局决定给予林力生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件指出,相关当事人之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树雄,根据《关于李树雄等任职的通知》(国寿财险广州干〔2016〕5号)、《关于李树雄等任免职的通知》(国寿财险粤干〔2016〕45号),上述违法行为发生期间,李树雄历任国寿财番禺支公司分管车险业务的副总经理、总经理,为对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广东保监局决定给予李树雄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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