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终止“替代国”做法不容置疑
中新社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 李晓喻)针对美欧“偷换概念”之举,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12日在北京称,停止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做法是明确和不容置疑的,与是否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不能混为一谈。
美国商务部日前宣布推迟公布对中国铝箔反倾销调查初裁决定,称这一延期将允许美方全面分析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相关信息。
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和欧委会近期也就修改欧盟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立法提案达成一致,称对判断世贸组织成员国产品是否存在倾销一视同仁,但对政府过度干预的“严重市场扭曲”情况要区别对待。
高峰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概念并不存在于世贸组织的多边规则中,只是个别成员冷战时期的国内产物,这与全面、彻底履行世贸组织国际条约义务“不能混为一谈”。
他同时指出,世贸组织反倾销规则也没有所谓“市场严重扭曲”的概念,欧盟引入这一概念缺乏世贸组织规则依据,会对世贸组织反倾销法律体系造成破坏。
作为《世贸组织协定》这一国际条约的组成部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11日起,在对华反倾销中采用替代国价格计算倾销幅度的做法必须终止。
“这一点是明确和不容置疑的”,高峰称,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都应该重信守诺,严格遵守国际法的准则,切实履行国际条约义务。
他表示,中国在市场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发展道路。今后中国将沿着这条道路继续走下去,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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