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等相关规定,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作以下披露: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公司截至2015年末净资产为68.96亿元,借款余额为129.56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借款余额为163.71亿元,较2015年末增加34.15亿元,占2015年末净资产比例为49.52%。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本公司2016年新增借款分类明细如下:

  ■

  三、2016年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因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所增,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对本公司偿债能力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7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2,89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已将上述42,89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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