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9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公告编号:2017-07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30日以书面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先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瓦三医院”)项目建设需要。经审议,同意瓦三医院向银行申请期限为10年的3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并同意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担保期限10年。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根据瓦三医院项目建设情况办理相关担保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78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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