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7月4日讯  为依法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行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日前,将乐县出台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经营。
  一是严格申请审批。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福建省木材经营加工批准书》,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经营加工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寄主树种的木材需按有关规定另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经营加工。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开展有关法律政策、进出仓台帐管理培训,提供林业政策指导服务。开展年度抽查核实,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情节严重造成森林资源破坏、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等情况的,《批准书》到期后不予延续。
  三是规范企业自律。依法开展经营加工活动,如实建立木材进出仓台账并报备,按时提交的年度报告,并对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福建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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