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7-46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任天飞、庞守林、吴新民、唐红、陈超,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任天飞、庞守林、吴新民、唐红、陈超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7-4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任天飞先生、庞守林先生、吴新民先生、唐红女士、陈超先生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否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否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否 □ 不适用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否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7-4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2017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下午15:00-2017年6月30日下午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3日。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2.1选举王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选举伍跃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选举袁定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选举毛长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5选举张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6选举陶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7选举齐绍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8选举廖翠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9选举张秀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0选举王道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3.1选举任天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选举庞守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选举吴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4选举唐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5选举陈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4.1选举黄先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2选举傅剑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3选举罗闰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上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17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17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1)。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10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410001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联系人:罗明燕、刘晓青
3、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授权委托书格式;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8
2、投票简称:隆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数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0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0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三,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四,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7-4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票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7年6月6日提交公司全体监事。截至 2017年6月12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 5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根据监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黄先跃先生、傅剑平先生、罗闰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先跃:男,1958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长沙毛巾集团公司财务科科员、湖南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南公司财务部经理、海南丽格旅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经理,现任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先跃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9,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傅剑平:男,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2月自中国光大银行进入中信兴业投资集团工作,曾任财务部会计、中信期货公司财务经理、重庆中信黔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中信基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中信沪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稽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同时兼任中信基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傅剑平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稽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闰良:男,195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历任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主任助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党委书记,本公司监事。
罗闰良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担任党委书记,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7-4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票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7年6月6日提交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 2017年6月12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 15 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现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炯先生、伍跃时先生、袁定江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陶扬先生、齐绍武先生、廖翠猛先生、张秀宽先生、王道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任天飞先生、庞守林先生、吴新民先生、唐红女士、陈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第九十六条原为: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在发生公司恶意收购的情况下,为保证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至少五年以上与公司目前(经营、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管理经验,以及与其履行董事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每连续三十六个月内更换的董事不得超过全部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如因董事辞职、或因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被解除职务而导致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规定的人数的,公司可以增选董事,不受该三分之一的限制。连选连任的董事不视为本款所规定的更换或增选的董事。
公司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修订为: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在发生公司恶意收购的情况下,为保证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至少五年以上与公司目前(经营、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管理经验,以及与其履行董事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一百零六条原为: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常务副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另设名誉董事长1人。名誉董事长不是董事会成员,不承担亦不履行董事职责。名誉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名誉董事长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
为保持公司经营决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在恶意收购的情况下,新改组或换届的董事会成员应至少有2/3以上的原董事会成员继续留任。
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科技发展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修订为: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常务副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另设名誉董事长1人。名誉董事长不是董事会成员,不承担亦不履行董事职责。名誉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名誉董事长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
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科技发展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核查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炯:男,1960年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历任中信上海公司副总经理,中信上海(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信华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协理,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常务董事、副总经理,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王炯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伍跃时:男,195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EMBA。历任长沙新大新威迈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澳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现任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民建湖南省委副主委,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决策委员会主任。
伍跃时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556,58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袁定江:男,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系金融专业,武汉大学EMBA。曾任珠海市农渔委主办会计、珠海市财政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业务主办、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最近5年均任公司副董事长,曾兼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决策委员会委员。
袁定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331,1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毛长青:男,1972年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农业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农业部政策体改法规司科员、副主任科员;湘财证券客户中心高级经理、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助理;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农业与食品饮料行业资深分析师;中信证券农林牧渔行业首席分析师、首席策略师、研究部执行总经理。现任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决策委员会委员。
毛长青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的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在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的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8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坚: 男,1970年出生,上海外国语大学学士,并拥有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曾就职于法国巴黎百富勤、东方证券、道琼斯等国内外证券公司和资讯机构,从事于企业融资、证券分析、经济新闻报导等方面工作。现任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同时兼任中信港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罗斯柴尔德男爵中信酒业(山东)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张坚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在公司股东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的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陶扬:男,1963年出生,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英国特许土木工程测量师学会(ICES)资深会员,优秀国际工程项目经理。一直从事企业管理架构和财务管理策略的设计,以及超大型海外项目管理工作。现任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同时兼任中信国华国际工程承包(海外)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建设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信建设(英国)有限公司董事以及瑞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陶扬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在公司股东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的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齐绍武:男,1966年出生,博士,教授。曾任湖南农业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现任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委员、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作物学会副理事长、湖南省科协常务委员、湖南省袁隆平农业科技奖励基金会副理事长,本公司董事。
齐绍武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担任主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廖翠猛: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曾任汉寿县鸭子港乡政府乡长助理,湖南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公司经营部经理,湖南省两系优质杂交水稻开发公司经理,湖南农平杂交水稻种子公司总经理,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发部主任,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副书记。最近5年均任公司董事,曾兼任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执行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决策委员会委员、总裁、执行委员会主任。
廖翠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3,455,33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秀宽:男,1968年出生,MBA。曾任安徽省利辛县新张集乡农技站副站长;合肥市种子公司门市部主任;合肥市种子公司粮油种子部经理;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最近5年均任公司董事、产业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决策委员会委员、执行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产业总监。
张秀宽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8,342,96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道忠:男,195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计划处、信贷处、资产保全处副处长、处长,永州市分行行长;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长沙银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湖南开帆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王道忠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天飞:男,1950年出生,博士。曾任湘潭大学MBA教育中心副主任、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市场营销系主任、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先后出版论著、教材10余部,发表论文100余篇,主持并完成部级课题2项、省级课题2项,参与并完成国家级课题1项。现任湘潭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湖南省市场学会副会长。
任天飞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庞守林:男,1965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就职于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兼任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公司金融、农业经济。曾出版《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研究》、《企业并购管理》等多本著作,发表过《中国主要农产品成本结构及竞争优势分析》、《中国主要农产品国际贸易优势分析》等多篇文章,主持制定“十三五”制造业发展规划,并参与多家公司的战略咨询工作。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庞守林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新民:男,1950年出生,高级农艺师。曾任湖南省农场管理局副局长,湖南省桑植县副县长,湖南省农业厅审计处处长,湖南省农机管理局局长,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省农业厅副厅长、巡视员,湖南省种子协会理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吴新民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唐红:女,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系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会计与审计理论与实务。曾任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与评估资格的长沙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首席合伙人,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第二合伙人、湖南分所所长,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兼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惩戒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湖南省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曾主持完成湖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审计师行为异化及其治理研究》等省部级项目2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项,出版专(合)著《人性、产权与独立审计管理制度安排》、《能力扶贫导向的绩效测度与管理研究》。现任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唐红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超:男,1965年出生,民盟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系主任。现任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农业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学科点负责人、MBA学科点负责人,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水稻所研究员,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陈超先生的研究领域为水稻产业经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农业产业链管理。近年来陈超先生主持国家社科重大专项(农业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研究)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博士点基金1项、国家转基因新品种重大培育专项1项、农业部948项目2项、农业部各类委托项目20余项,出版专著2部,发表相关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近百篇。
陈超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讨论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各位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董事候选人王炯先生、伍跃时先生、袁定江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陶扬先生、齐绍武先生、廖翠猛先生、张秀宽先生、王道忠先生、任天飞先生、庞守林先生、吴新民先生、唐红女士、陈超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炯先生、伍跃时先生、袁定江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陶扬先生、齐绍武先生、廖翠猛先生、张秀宽先生、王道忠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任天飞先生、庞守林先生、吴新民先生、唐红女士、陈超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独立董事:任天飞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陈 超
二○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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