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华财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7年6月9日起,本公司新增通华财富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具体适用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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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6月9日起,投资者可在通华财富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通过通华财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含)。
投资者通过通华财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赎回业务,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或最低保有份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本公司将同时在通华财富开通指定基金的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7年6月9日起,投资者可在通华财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前述基金间(除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外)可参与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7年6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通华财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业务,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优惠费率以代销机构页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各基金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自2017年6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通华财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可参与转换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其申购费补差费率享有优惠,具体优惠费率以代销机构页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各基金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代销机构办理申购、转换业务的手续费。
2、活动期间,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3、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型基金,目前均处于封闭期,其开放日以及开放日办理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等相关业务,其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等相关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6、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56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保本周期到期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5;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1年3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57号文核准公开募集,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 年5月13日。根据《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于2014年6月17日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2017年6月19日为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本公司已于2017年6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的公告,现对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的相关安排再次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即将届满,因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本基金转型为“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沿用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代码“320015”,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保持不变。转型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将按照《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约定进行运作。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将在相关文件中予以说明。
二、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3个工作日(含第3个工作日),即2017年6月19日(含)至2017年6月22日(含)。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到期操作期间的交易时间段内,通过各销售机构进行到期选择。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或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或继续持有转换后的“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各代销机构开通转换申请业务请以本公司公告为准。对于在到期操作期间内未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的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默认其选择持有转型后的“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本公司将陆续发布关于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和基金转型的相关公告和安排,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进行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四、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转型后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和基金的投资价值,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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