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利股份”)于2017 年6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项目基建部门、采购部门、设备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交易支付合同,并与对方商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款项支付;

  2、在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项目基建部门、采购部门、设备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再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支付;

  3、财务部门建立台帐,逐笔统计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财务部门在次月10日前将当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结算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存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与置换等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更正。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等额置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苏利股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苏利股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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