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6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6月5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31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出席11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贷款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智公司")向廊坊市工业发展基金管理中心申请一年期贷款500万元,并由廊坊永城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城担保公司")提供同期等额担保,根据永城担保公司提出的反担保要求,公司同意对上述贷款事项向永城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1年,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并按照合同之条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久智公司以相应价值的自有设备向本公司提供等额担保("对外担保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7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智公司")向廊坊市工业发展基金管理中心申请一年期贷款500万元,并由廊坊永城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城担保公司")提供同期等额担保,根据永城担保公司提出的反担保要求,公司同意对上述贷款事项向永城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1年,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并按照合同之条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久智公司以相应价值的自有设备向本公司提供等额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4日

  注册地点:廊坊开发区华祥路

  法定代表人:胡茜

  注册资本:2.7亿元

  主营业务:光通信、半导体及光电系统,石英制品和工艺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与本公司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87.78%

  2、久智公司经审计2016年末资产总额32,016.28万元、负债总额4,357.6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745.60万元)、资产负债率13.61%、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净资产27,658.67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6,156.46万元、利润总额674.23万元、净利润618.93万元。

  2017年一季度末资产总额33,174.51万元、负债总额5,207.5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595.52万元)、资产负债率15.70%、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净资产27,966.98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2,034.94万元、利润总额362.71万元、净利润308.3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500万元

  2、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3、担保期限:期限1年

  4、反担保:久智公司以其相应价值的自有设备提供反担保,主要设备包括等离子制坨机、中频拉管机等,账面价值560.56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久智公司为本公司持股87.78%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石英制品和工艺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光通信、半导体及光电系统等。为进一步解决该公司在建的"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所需部分建设资金及企业生产流动资金,经向河北省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久智公司拟向其所属廊坊市工业发展基金管理中心申请一年期贷款500万元,并由廊坊永城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城担保公司")提供同期等额担保,根据永城担保公司提出的反担保要求,公司同意对上述贷款事项向永城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1年。经本公司测算,贷款年度内久智公司现金流规模可以安全覆盖贷款还本付息支出,不存在担保风险,同意对上述贷款事项向永城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2、担保风险及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判断:

  公司董事会认为久智公司是本公司主要的控股子公司,自成立以来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其还本付息能力可完全覆盖本期贷款。因此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担保风险。

  3、其他股东担保情况说明:

  久智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87.78%、北京玻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北玻集团")持股12.22%。鉴于北玻集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其履行担保责任所涉及内部审议程序较长,无法于短期内决策完成,为加快久智公司技术中心项目建设进度,解决其生产流动资金需求,同时考虑到久智公司近年来发展势头良好,企业经营业绩日益凸显,完全有能力以自有资金覆盖本期贷款本金及费用,因此,本次拟由本公司对上述贷款事项向永城担保公司提供100%反担保,北玻集团不再提供相应反担保。

  4、久智公司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情况:

  久智公司以相应价值的自有设备(主要包括等离子制坨机、中频拉管机等)向本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设备账面价值560.56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实施后,公司已累计担保总额为21,0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1,000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累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50%。截止目前无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5日

热门推荐

APP专享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