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7-038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湖南省会同县岩头、坪村高速公路连接线及双拥路提质改造工程PPP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约为24,000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含土地使用费),最终以会同县政府审定的竣工总决算为准。公司与政府出资代表会同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90%:10%的股权比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政府部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回收不及时的风险。

  一、项目概述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从事湖南省会同县岩头坪村高速公路连接线及双拥路提质改造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公司将以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投资、建设和运营湖南省会同县岩头、 坪村高速公路连接线及双拥路提质改造工程 PPP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岩头、坪村高速公路连接线道路改造、 广场建设、 景观节点;林城镇双拥路段道路改造、 游园建设工程。本项目预计总投资24,000万元,公司与政府出资代表会同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90%:10%的股权比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岩头、坪村高速公路连接线部分拟改造道路12km, 并建设大型广场3处、景观节点2处;林城镇双拥路段对其两侧加设人行道各5米,沿线建设休闲绿化游园3处,并对现有路面进行改造,预计总投资24,000万元。项目合作期限16年6个月,其中建设期1年6个月,运营期15年。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会同建设局”),是经会同县人民政府批准和授权的本项目政府实施机构,负责人:梁丽红,地址: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林城镇。

  会同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同经投), 是会同县财政局下设的投资机构, 系会同县人民政府为本项目的实施而授权的政府出资机构。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田玉桃

  注册资本:1036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2月16日

  住所: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林城镇希望路

  经营范围:接受政府授权部门的委托,对企业进行国有股投资经营;组织和管理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以及产权收益、资产处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乡村道路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电网建设;水利水电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会同县经投(甲方)与公司(乙方)签署《湖南省会同县岩头、 坪村高速公路连接线及双拥路提质改造工程PPP项目合资合同》;由会同建设局(甲方)与公司(乙方)签署《湖南省会同县岩头、 坪村高速公路连接线及双拥路提质改造工程 PPP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会同建设局与项目公司签属《会同县岩头、坪村高速公路连接线及双拥路提质改造工程PPP项目合同》。

  1、项目范围和内容:岩头、坪村高速公路连接线道路改造等,广场建设,景观节点;林城镇双拥路段道路改造,游园建设工程。

  2、总投资:预计总投资24,000万元。

  3、合作模式及合作期限:本项目以BOT模式运作,项目合作期限16年6个月,其中建设期1年6个月,运营期15年。

  4、付费模式:以政府付费的方式购买项目可用性资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支付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方式购买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

  5、质量要求:需符合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9-85《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规定。

  6、项目公司治理结构: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推荐两名董事,会同经投推荐一名董事,其中董事长由公司推荐的董事担任;项目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公司推荐一名监事,会同经投推荐一名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一名;项目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公司推荐的人选担任;副总经理一人,由会同经投推荐的人选担任,由合资公司董事会聘任。

  7、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 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在会同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有利于公司在会同县及周边城市的项目拓展工作。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政府部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回收不及时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日

热门推荐

APP专享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