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5月31日讯  日前,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福建省林业厅联合表彰第七批省级森林城市(县城),授予福清市“福建省森林城市”称号,授予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福建省森林县城”称号。目前,全省“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已增至38个。
  “十三五”期间,福建省将大力倡导“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新理念,积极推动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全覆盖。(福建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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