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公司”)对本公司2013年1月发行的10年期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2国航01”)、2013年8月发行的5年期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2国航02”)和10年期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2国航03”)进行了跟踪评级。

  在对本公司业务运营、行业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中诚信证评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出具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7)》,维持本公司AAA的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2国航01”、“12国航02”和“12国航03” AAA的债项信用等级。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本次跟踪评级报告的具体情况,请查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7)》。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17-033   

  债券代码:122218、122268、122269      债券简称:12国航01、12国航02、12国航03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国航01”、“12国航02”和“12国航03”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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