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廉洁、合法、科学、规范权力运行、避免利益冲突、防止权力寻租的总体要求,围绕“四个突出”,把握评估重点,扎实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一是突出文件的制度执行和权力设定。着重对在贯彻落实预防腐败要求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中容易出现滋生腐败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或在行政权力设定时容易出现超出法定权限和随意变更法定程序的现象,以及容易出现与上位法相矛盾、相抵触,政策之间“打架”的文件开展评估。

  二是突出文件的权利义务和权力行使。着重对容易出现违反有关规定,随意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减免自身责任,随意增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或因行政权力行使的条件、时机、范围不明确,出现不规范、不科学,以及因表述不清而增加自有机会的条款开展评估。

  三是突出文件的敏感环节和重点事项。着重对涉及行政裁量事项多、幅度大和办事流程复杂,容易造成相互推诿和吃拿卡要机会,以及容易引发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冲突和影响维护公平正义的事项开展评估。

  四是突出文件的权责一致和责任追究。着重对权力行使而相应设置门槛监督制约的严密程度,行政权力配置的科学性,以及推进阳光行政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的有效性开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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