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5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认真核查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张世兴 丁乃秀 王圣诵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5月23日,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5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渠汇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5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的独立意见。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5 月25日

  

  证券代码: 002871 证券简称: 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09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等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滚动使用。

  一、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及资金来源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 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4、授权有限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法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7、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的风险与收益, 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且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 期限 12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财务部门将负责具体执行决策。财务部将负责制定购买理财产品计划,合理的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进行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以确保理财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授权管理

  在本议案中的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例如签署上述额度内的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在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伟隆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的独立意见;

  4、宏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5日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青岛伟隆股阀门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此次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投资实施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

  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或理财本金安全。

  (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并非随时可流动的产品。根据相关理财产品条款,如投资者不享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应准备持有至理财产品合同终止。

  (4)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理财产品明确约定的收益。除产品协议中明确约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5)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5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经核查公司最近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 本保荐机构对伟隆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滨 刘 亮 任 滨

  保荐机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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