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史文超) 中信证券24日晚间公告,2015年,公司曾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该次调查的范围是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决定责令中信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655,849.78元,并处人民币308,279,248.90元罚款;对笪新亚、宋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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