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2017-0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9,727,05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4年5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55号),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34,567,901股新股。2014年5月22日,公司完成向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融投资”)、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港口”)、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47,035,700股。2014年5月27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2014年10月15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增加至5,808,135,529元。

  根据相关规定,招融投资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于2019年5月27日上市流通;中远集团、河北港口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于2017年5月31日上市流通(2017年5月27日为周六,加上端午节放假,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2017年5月31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股份已于2015年5月27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发布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6年10月7日,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的891,273,8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08,135,529股增加至6,699,422,311股(原国有股东辽能实业因持股情况发生变动,应由其转持的12,982股A股暂时未完成注销工作)。

  2017年3月27日,公司原国有股东辽能实业所持公司12,982股A股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699,409,32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原国有股东辽宁辽能实业有限公司补充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6,699,409,329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694,373,62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05,035,7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出具了《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规则。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9,727,05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八、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2017-03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7日,经香港联交所批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891,273,8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08,135,529股增加至6,699,422,311股[原国有股东辽宁辽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能实业”)因持股情况发生变动,应由其转持的12,982股A股暂时未完成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

  2017年3月27日,公司原国有股东辽能实业所持公司12,982股A股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699,409,32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原国有股东辽宁辽能实业有限公司补充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的公告》。

  2017年5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 《变更(备案)通知书》(21700299337)。根据该通知书,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备案。

  变更前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580813.5529

  变更后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669940.9329

  备案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2017-03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7年5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由周语菡监事会主席召集。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周语菡、李晓霏、刘冲、房小兵、张泽宏、朱海彬、尹虹艳、詹桂峰、何敏。

  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丁安华同志的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2017-029

  债券代码:122374 债券简称:14招商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2017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7年5月25日

  ●付息日(兑息日):2017年5月26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15年5月26日发行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5月26日开始支付自2016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25日期间的利息(以下简称“本次付息”)。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12号文。

  债券简称及代码:14招商债(122374)。

  发行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期限、发行规模及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5亿元;票面利率为5.08%。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5年6月9日。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08%。

  本次付息每手“14招商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0.80元(含税)。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总金额为27,940万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17年5月25日

  (二)付息日(兑息日):2017年5月26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4招商债”公司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公告为准。本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前的第2个交易日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上述划付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一)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二)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三)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四)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五)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联系人: 孙亚

  电话: 0755-82493285

  传真: 0755-82944669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11楼

  联系人:薛江

  电话:021-32587386

  传真:021-22169254

  (三)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联系人:王诗野

  电话:021-38874800-8268

  传真:021-68875802-8268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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