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8日讯 (记者 曾金华) 5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压缩财税优惠办理时间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业活力。

  两部门表示,《方案》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压缩财税优惠办理时间”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而制定。

  《方案》明确,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结合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简环节、优流程、压时限、降成本、转作风、提效能,简化优化财税优惠办理环节和流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不断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方案》提出了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编制财税优惠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全面梳理财税优惠政策,分别归类整理,编制财税优惠事项清单。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事项外,清单应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及时动态更新。

  规范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逐项细化财税优惠办理的流程,明确各岗位、各环节职责权限,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窗口统一出件”的办税模式。在国税、地税多个税种之间进行优惠备案,实现一套资料,完成全部备案流程。在对现有财税优惠事项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基础上,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

  精简申报材料,减少中介服务事项。全面清理各类无谓的证明和手续,对现有规定设置的前置条件和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清理,严格论证,并作出明确规定。全面放宽企业备查资料范畴,建立行政机关内部征询机制,推动税务机关电子档案系统建设,减少申请人需重复提供的证明材料。对确实需要中介机构提供评估等服务的,实行清单管理,加强服务监管。

  创新服务方式,探索“告知+承诺”模式。选取部分省以下税务机关探索开展财税优惠办理“告知+承诺”模式,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要求条件并书面承诺保证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后,税务机关先予办理相关手续,除特殊情况外应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事后加强相应事项的核查和监管。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网上办理。对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税收优惠事项,积极推广实行网上办理,并实现办理进度和结果网上实时查询。逐步构建实体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服务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形式相结合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推动信息互通共享,打通“信息孤岛”。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信息互通共享。在国税、地税多个税种之间进行优惠备案,实现一套资料,完成全部备案流程,减少纳税人重复、多头报送资料。依托互联网建立数据交换平台,促进各部门信息相互衔接,提高办理质效。

  《方案》要求,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压缩财税优惠办理时间、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压缩财税优惠办理时间相关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落实,认真研究和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国务院。地方各级财政、税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形成改革合力,切实把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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