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苏从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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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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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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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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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主要是本期银行存款因归还借款及采购原料增加等原因较年初减少1.66亿元;
注2: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赊销额相应增加,且部分客户次月回款;
注3:主要是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
注4:主要是本期为原控股子公司乐星化学代偿到期信用证3100万元;
注5:主要是本期原材料PE库存增加;
注6:主要是本期部分工程项目已完工,进行正式转资或预转资;
注7:主要是期末应交增值税较年初减少;
注8:主要是本期归还国泰融资租赁款5000万元。
2、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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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公司大多数产品销量及销价较同期提升幅度较大;
注2:本期各产品销量增加及单位成本上升,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注3:主要是根据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处理规定,原计入管理费用的土地使用税等项目全转入本科目核算;
注4:一是本期销量增加,销售费用相应增加;二是受国家严禁超载影响,单位运费提高;
注5:主要是本期汇兑损失较同期减少218万元;
注6:主要是已出售成都房产在本期办理完过户手续增加营业外收入90万元;
注7:主要是本期各生产装置满负荷生产,产销量大,三项资金占用较多导致;
注8:主要是本期投资支出少且现汇比例低;
注9:主要是本期融资方式发生变化,开立信用证较多及还国泰租赁等借款的原因;
注10:主要是去年汇率波动导致损失较大。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2月2日,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事项:公司向关联企业深圳品汇转让赛林贸易100%股权,双方签订《关于潍坊赛林贸易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17年10月;向东营市志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志远”)出售原控股子公司潍坊亚星湖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湖石”)75%的股权。2016年12月23日,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资产的议案》,公司向深圳品汇转让一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双方签订《关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之附条件生效的转让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17年10月。
截至目前,用于出资的土地所有权尚未过户至赛林贸易,赛林贸易100%股权过户手续尚未过户登记至深圳品汇名下;亚星湖石75%股权已过户至东营志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转让事项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待上述事项有所进展时,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公司一季度略有盈利,较同期减亏较多,主要原因:一是得益于公司从去年开始的营销策略调整,主导产品CPE的盈利能力在逐步提高;二是公司其他产品一季度市场良好,价格在较高的位置运行,盈利能力相对较高;三是去年利用大股东的捐赠资金归还部分利率偏高的借款,财务费用相对减少;四是去年剥离了持续亏损的子公司,今年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得以提升。但因化工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各产品原材料成本目前仍处于较高位置,且供暖期结束后因外供汽量减少影响蒸汽的盈利能力,另外目前国家货币政策偏紧,票据贴现利率大幅上涨等原因,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有可能仍为亏损。
公司名称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苏从跃
日期 2017-4-28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7-03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 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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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水合肼和32%烧碱部分产品公司内部自用。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一季度市场需求回暖,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产品价格均有所上涨。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低压聚乙烯、工业盐及煤。一季度工业盐及煤的价格均在高位运行,目前价格有下滑的趋势;低压聚乙烯一季度的价格亦在高位徘徊,目前价格趋稳。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7-03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定于2017年4月28日采取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名。董事长苏从跃先生、董事蔡清爽先生、独立董事顾亚平、蔡荣鑫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古开华、徐继奎、刘洪敏先生和高管人员王瑞林、孙岩、崔焕义、杨雷、王景春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从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7-040《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化学亚星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7-040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潍坊亚星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529号
法定代表人:苏从跃
注册资本:315,594,000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证范围内烧碱、液氯、水合肼、ADC发泡剂、次氯酸钠溶液、氢气、废硫酸、盐酸的生产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技术开发、服务及转让;生产经营氯化聚乙烯、热力、灰渣制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三、拟投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潍坊亚星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
法定代表人:王景春
注册资本:10,000,000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采购、销售:氯化聚乙烯、高密度聚乙烯、尿素、煤炭、盐。
上述拟投资子公司的基本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为准。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设立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投资所投入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设立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潍坊亚星贸易有限公司的收益受客观经济、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7-04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行政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潍坊高新区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公司诉潍坊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潍坊市环保局”)环保行政处罚纠纷一案已获得潍坊高新区法院受理,并将于2017年5月23日至25日在潍坊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潍坊市环境保护局
(二)诉讼理由
自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22日,潍坊市环保局连续向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潍坊市环保局在2016年10月19日-2017年2月14日期间的取样,认为公司工业园区污水在排入污水处理厂管道之前氯化物、氨氮浓度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规定的排放限值,对公司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五倍的罚款及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处罚金额合计4.690,800元。
公司认为,公司工业园区污水系经过公司预处理之后,通过虞河箱涵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并达标后排放,未对环境造成污染,潍坊市环保局依据公司进入虞河箱涵前的污水指标提出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不当。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委托律师到潍坊高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司将及时披露该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319 公司简称:亚星化学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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