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上接401版)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303

  法人代表:王岩

  联系人:胡明会

  电话:010-59200855

  传真:010-59200800

  网址:www.tdy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19-9868

  (83)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人代表:梁蓉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88067526

  客服电话: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10-58573572

  传真:010-58573580

  联系人:马砚峰

  网址:www.hsfund.com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梁丽金

  联系人:梁丽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王灵

  联系人:傅琛慧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把握中国经济增长的主线,寻找具有持续成长潜质的、估值合理的企业;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保持基金资产持续稳健增长。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3%,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3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不低于80%的非现金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成长类上市公司。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方法,通过定性和定量研究,对股票、债券及现金进行灵活配置。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问题的深入研究,分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并应用量化模型进行优化计算,根据计算结果和风险的评估、建议适时、动态地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中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策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判断不同行业、行业中不同企业在经济增长中的受益情况,找出具有持续增长能力且估值有吸引力的企业进行投资。

  本基金股票的选择分为三个层次:首先,针对企业历史财务指标,应用数量模型筛选股票,连同研究员实地调研推荐的部分股票,建立备选股票库;其次,对备选股票库的股票应用估值模型进行价值评估;最后,应用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持续成长上市公司评价模型选择股票投资组合。

  (1)备选股票库的建立

  按照Wind行业分类标准将沪深股票市场全部A股细分到第四级;按照近三年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由高到低排序,每个细分行业内截取排名靠前的三分之二数量上市公司作为第一次筛选结果;在此基础上,按照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由高到低排序,每个细分行业内截取排名靠前的三分之二数量上市公司作为第二次筛选结果;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司过去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率与主营收入增长率之差由高到低排序,每个细分行业内截取排名靠前的三分之二数量上市公司作为第三次筛选结果;最后,按照公司近三年ROE增长率指标由高到低排序,每个细分行业内截取排名靠前的三分之二数量上市公司进入我们的备选股票库。这一方法选出的公司占备选股票库的比例不低于80%。

  作为上述方法的补充,通过研究员深入的调查分析,对于因重大技术革新、资产重组、管理革新等因素,发展轨迹会发生根本变化,将进入一个可以预见的、持续增长的轨道的企业,在经过审慎研究后,也可进入我们的备选股票库。这一途径进入备选股票库的公司占比不超过20%。

  (2)估值方法

  结合券商的研究和公司内部研究,采用PEG、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企业价值与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之比(EV/EBITDA)等相对估值方法以及贴现自由现金流(DCF)等绝对估值方法对备选股票库的股票进行价值评估,并根据股票市场价格,判断并选择价格低于价值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3)股票投资组合的建立

  在建立股票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通过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成长企业评价体系,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备选投资对象做进一步研究分析。

  第一,持续成长的外部环境分析。利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研究策略、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分析行业的背景、行业的基本特点等,判断行业发展所处的周期阶段,明确影响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而寻找那些在这些关键因素作用下,具有持续增长能力的上市公司。

  第二,持续成长的内在动力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生产、技术、市场、治理结构、资本运作等方面的深入研究,评估上市公司是否在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是否能够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保持原有的竞争优势,进而保持原有的持续成长的轨迹,或者是否能够在竞争中不断建立和强化竞争的优势,建立新的、持续成长的轨迹。

  第三,持续成长的财务保障分析。由于持续成长型企业经营规模以较快的速度增长,财务方面的安全性受到一定操作。因而,通过财务报表分析和实地走访上市公司,重点分析企业的现金流量指标和偿债能力指标,对公司财务健康情况综合评价,是判断一个上市公司成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的重要环节。

  经过上述定量和定性分析,最终确定股票投资组合。

  图华商基金管理公司成长型企业评估体系

  ■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综合考虑收益性、风险性、流动性,在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走势、财政与货币政策变动方向,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变化趋势的基础上,灵活采取被动持有与积极操作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价格指数与中央银行的货币供给与利率政策研判,重点关注未来的利率变化趋势,从而为债券资产配置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决策依据。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期限结构的深入研究来选择国债投资品种;对于金融债和企业债投资,本基金管理人重点分析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及与国债收益率之差的变化情况来选择具体投资品种。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300成长指数×75%+中信国债指数×25%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60-95%,因此在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投资部分为75%,其余为债券投资部分。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成长型企业的股票,因此中信标普300成长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更具有代表性,同时,选取中信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比较基准。如果今后市场出现更适用于本基金的指数,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预期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中关于投资组合报告的要求披露基金的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3,296,471,612.75元,份额净值为2.4127元,累计份额净值为4.0677元。

  其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016年12月31日

  ■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2016年12月31日

  ■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2016年12月31日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同时持有中科曙光(603019)流通股和非公开发行股票,该股票的公允价值合计占期末资产净值的比例为7.48%,其中非公开发行部分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3.11%。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6)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一)基金净值表现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9月23日。

  ②根据《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3%,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3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结合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运行情况,对其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说明如下:

  一、 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的相关内容。

  二、 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 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代销机构信息。

  四、 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并更新了最近一期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五、 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9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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