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倪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静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倪强

  日期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公告编号:2017-003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倪强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1日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独立董事刘升平因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3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8000万股增加至240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8000万元增加至 24000万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111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104160万元,上述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号”《验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结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董事会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形成新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编制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业务,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0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4、《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5、《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6、《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4月 29日

  ●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公告编号:2017-004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3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8000万股增加至240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8000万元增加至 24000万元,并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结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形成新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

  由于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有所增加,所以条款数目会相应顺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4月 29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公告编号:2017-006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3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8.63元。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111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104160万元,上述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目前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范围

  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4、具体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监事会意见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得邦照明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得邦照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浙商证券对得邦照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3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7- 007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23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工业区科兴路88号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2楼嵩山厅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3日

  至2017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7 年5 月22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工业区科兴路88号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3楼310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厉璟

  电话:0579-86312102

  传真:0579-86563787

  邮箱:stock@@tospolighting.com.cn

  3、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工业区科兴路88号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告编号:2017-008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国平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1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该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 4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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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03303 公司简称:得邦照明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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