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说明4: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由正常生产经营和提供相关服务所形成,交易价格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预计2017年度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公司预计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2,02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17%。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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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紫太”)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胡志明
注册资本:1,25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大街12号4幢、3幢
经营范围:生产PET塑料瓶,PET瓶坯;销售PET瓶、PET瓶坯。
2、郑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紫太”)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徐永刚
注册资本:1,486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开发区科学大道68号
经营范围:加工、生产和销售PET塑料容器包装系列产品。
3、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紫统”)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侯荣隆
注册资本:23,2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西湖区慈惠农场及吴家山农场九支沟以东、团结大道以南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阻隔、高耐热、高强度工程塑料、塑料合金及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4、上海DIC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DIC油墨”)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井内秀树
注册资本:888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3888号
经营范围:生产各类印刷油墨、建材用涂装剂、制罐用涂料,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紫太、郑州紫太、武汉紫统是公司出资参股的合营企业;上海DIC油墨是公司出资参股的联营企业;同时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峰先生分别担任武汉紫统、上海DIC油墨副董事长,故上述四家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物资采购、销售、资产转让等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依照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及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紫江企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兴业证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公告编号:临2017-010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于2016年5月1日至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的,应按规定调整;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2017年4月27日,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规定进行调整。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1)科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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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响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科目本年金额增加26,277,778.34元,“管理费用”科目本年金额减少26,277,778.34元,合计调整净利润0元。此会计政策调整为会计核算科目之间的调整,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亦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公告编号:临2017-011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
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
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紫东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为185,000万元人民币。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0元人民币、为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418.88万元人民币、为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0元人民币、为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2,38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6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紫东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0元人民币、为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0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和本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为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2)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3)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4)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5)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6)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7)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8)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9)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10)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11)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东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12)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期限为三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规定,上述议案(1)(2)(11)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汤向明,公司占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及咨询,承办中外合资、合作,“三来一补”,建材,化工产品及原料、机电产品及相关产品、包装材料、计算机及配件、食用农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针纺织品、珠宝首饰、工艺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木材、日用百货、汽车、汽车配件、食品添加剂、医疗器械的销售,食品流通,房地产咨询。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3,384.71万元,负债总额27,560.0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7,560.02万元,资产净额5,824.69万元,营业收入73,434.19万元,净利润1,444.90万元。
(2)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42.64万元,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陆卫达,公司占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高性能复合材料),纸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2,880.78万元,负债总额25,692.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4,862.07万元,资产净额7,188.65万元,营业收入36,675.21万元,净利润1,081.72万元。
(3)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355.91万元,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沈娅芳,公司占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流延PE膜及塑料包装制品、光解膜、多功能膜、开发新型农膜技术和产品,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橡塑制品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766.67万元,负债总额8,043.1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728.36万元,资产净额8,723.55万元,营业收入17,636.52万元,净利润517.63万元。
(4)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9,747.88万元,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董宁晖,公司占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铁瓶盖及垫片生产,从事塑料制品、纸制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塑料制品、纸制品、金属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6,670.66万元,负债总额34,664.9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4,342.82万元,资产净额42,005.68万元,营业收入96,848.71万元,净利润1,151.35万元。
(5)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4,392.07万元,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董宁晖,公司占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各类标签、塑料制品,其他印刷品印刷,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厂房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从事塑料包装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产品检测服务。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2,883.21万元,负债总额23,130.3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813.73万元,资产净额19,752.85万元,营业收入58,245.35万元,净利润1,527.79万元。
(6)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869.02万元,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毛国敏,公司占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开发果汁饮料、茶饮料、其他饮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2,845.74万元,负债总额53,557.4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7,997.21万元,资产净额29,288.30万元,营业收入68,877.02万元,净利润3,739.00万元。
(7)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6,937.87万元,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徐斌,公司占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食品用塑料容器(塑料防盗瓶盖)、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仓储,塑料包装产品的检测和技术咨询服务。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5,190.24万元,负债总额19,669.6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531.33万元,资产净额25,520.62万元,营业收入53,193.91万元,净利润3,228.73万元。
(8)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6,762.02万元,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王虹,公司占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塑料彩印镀铝复合制品、非复合膜制品、无菌包装用包装材料等各类塑料彩印复合制品、真空喷铝膜、纸版、不干胶商标材料、晶晶彩虹片及包装装潢印刷,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0,316.29万元,负债总额21,101.1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593.42万元,资产净额29,215.15万元,营业收入60,889.19万元,净利润1,868.72万元。
(9)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975.12万元,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陆卫达,公司占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彩印纸包装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包装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440.91万元,负债总额5,832.1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832.14万元,资产净额14,608.77万元,营业收入24,290.42万元,净利润2,630.07万元。
(10)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416.43万元,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邬建敏,公司占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各种规格,颜色的真空喷铝包装材料,高档镭射喷铝纸、纸板,销售自产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图文设计、制作,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2,636.38万元,负债总额16,425.3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328.39万元,资产净额16,210.99万元,营业收入36,098.95万元,净利润2,677.72万元。
(11)上海紫东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1,880万元,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黄银飞,公司占上海紫东化工材料有限公司65%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聚丙烯薄膜、聚乙烯薄膜、多层复合薄膜等新型薄膜材料,销售自产产品。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097.92万元,负债总额10,207.0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207.08万元,资产净额890.85万元,营业收入13,955.19万元,净利润3,037.84万元。
(12)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3万元,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郭峰,公司占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多层复合材料,包装膜,锂离子电池薄膜,光伏材料,光学薄膜等特殊功能性薄膜,销售自产产品。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402.69万元,负债总额3,094.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983.49万元,资产净额3,308.56万元,营业收入6,775.29万元,净利润-426.8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18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1,378.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6%,除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980万元外,其余均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5、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6、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7、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8、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9、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10、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11、上海紫东化工材料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12、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1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编号:临2017-012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7日,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2、发行期限
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可分期发行。
3、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年。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有效期为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公告编号:临2017-013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鉴于公司已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并已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拟决定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一、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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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等相关手续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按有关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公告编号:临2017-01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一)主要产品产量、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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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分产品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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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有PET切片、PP料、PVC热收缩膜、马口铁、进口PE料、白卡纸及灰卡纸等。由于上游市场回暖,原材料价格较上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的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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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公司的主要产品有PET瓶、PET瓶坯、皇冠盖、塑料标签、塑料防盗盖、彩色纸包装印刷、OEM饮料等。由于受到上游原材料价格普涨的影响,公司对主要产品的售价进行不同程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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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上接98版)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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