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08 公司简称:新湖中宝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16年度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回购股票500,326,892股,支付现金1,966,738,152.7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第二十八条“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与该年度利润分配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上述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纳入现金红利计算后2016年度现金红利已满足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发展需求,2016年度不再进行其他方式的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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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为地产开发。目前在全国20余个城市开发40余个住宅和商业地产项目,总开发面积达3000万平方米,规模和实力居行业前列。公司以“价值地产”为理念,深刻把握大势、合理选择时机、准确定位产品、不断提升品质,“新湖地产”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地产市场量价稳步回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5.73亿平方米,较上年增长22.5%;商品房销售额达11.76万亿元,较上年增加34.8%。同时,市场二元分化现象持续,地产市场区域差距进一步拉大。根据市场形势和未来趋势,公司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聚焦一、二线主流城市,增加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区域的地产项目占比,地产主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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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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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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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16年7月25日完成“15新湖债”2016年的付息工作。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拟发行的2016年公司债券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出具的信用等级报告中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拟发行的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ee.com.cn)。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15新湖债”、“16新湖01”进行跟踪评级。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出具的信用等级报告中确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15新湖债”和“16新湖01”信用等级为AA+级,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ee.com.cn)。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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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期内,面对复杂的宏观和行业环境,公司科学把握政策动向,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地产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金融及金融科技一体化平台建设有序推进,经营业绩创历史新高。

  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26亿元,其中地产业务收入100.75亿元(不含合作项目),分别较上年增长17.10%和43.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58.38亿元,同比增长403.00%,每股收益0.6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37%;期末,公司总资产1115.72亿元,同比增长25.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0.54亿元,同比增长20.43%;期末,公司预收款项133.30亿元,比期初增加41.35%,上述指标体现了公司经营业绩优良,财务状况健康。

  1、财务情况

  期内,融资渠道持续畅通,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帐面资产负债率73.20%,与上年基本持平;预收款项达133.30亿元,扣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仅为61.26%,负债率继续保持在行业较低水平。

  期内,公司加强销售资金及时回款,流动性管理更加稳健。期末,公司持有货币资金191.69亿元;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平衡情况良好,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46.2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9.47%。相对充裕的资金状况将使公司能够更加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和捕捉市场机遇。

  期内,公司把握住了资本市场政策机遇,拓展了以公司债为主的债券融资渠道,优化了资本结构。公开发行公司债35亿实施完成,债券票面利率为5.20%;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和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报上交所审批;境外发行美元债券于2016年11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7年1月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企业借用外债规模登记证明》,于2017年3月1日完成发行,票面年利率为6%,发行总额7亿美元的债券,创下境内民营房企境外首次发债最大规模。本次债券成功发行为公司进一步调整负债结构、拓展融资渠道,建立境外市场良好信用打下基础。

  期内,公司坚持资金统一管理,积极优化债务结构,有效降低了公司综合资金成本。公司年末融资余额为588亿元,其中公司债占比为25.89%;各类融资2016年全年加权平均融资成本7.57%,同比下降了0.99个百分点,其中银行借款平均融资成本6.40%,同比下降了0.7个百分点;至2016年末,各类融资加权平均融资成本6.69%,其中银行借款平均融资成本5.72%。公司2016年利息资本化金额约25亿元,利息资本化率65.26%。公司债务结构更趋稳定、安全。

  2、地产业务情况

  期内,公司凭借准确的市场研判、灵活的经营策略、良好的品牌优势,有效把握市场结构性机遇,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全年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12万平方米、合同销售收入160亿元,同比增长分别达14.52%和47.42%,销售均价约14300元;实现结算面积106万平方米、结算收入105亿元(不含合作项目)。

  期内,公司持续优化产品设计和研发。立足客户需求,强化产品研发、产品品质持续提高。期内,累计新开工面积约96万平方米,新增住宅产品中,14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产品占比约70%,更好地契合了市场需求。

  期内,优质土地资源获取卓有成效。公司面对一线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土地市场价格高涨的局面,坚持审慎的土地获取策略,采取多种方式获取项目,新增土地储备面积约21万平方米,新增总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实现了土地储备的合理增长。截至2016年末,公司现有开发项目近40个(不含海涂开发项目),项目土地面积约1230万平方米,按公司权益计算约为108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00万平方米,权益总建筑面积约2060万平方米。

  期内,上海旧改项目进展顺利。上海·新湖明珠城已累计结算约49万平方米,地块西侧动迁接近尾声,2017年计划新开工面积20万平方米;上海·青蓝国际1期已累计销售8万平方米,2期拆迁已接近尾声,即将进入开工阶段;亚龙古城项目、天虹项目、玛宝项目已进入前期拆迁准备和设计论证阶段。上海旧改项目的良好进展获得了当地政府和居民的高度认可。

  期内,公司环上海战略布局取得实质性进展。凭借对地产市场和上海未来发展的清晰判断,持续发力上海旧改。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购了上海黄浦区508号街坊地块,总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以变更开发建设单位的方式取得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街道32坊2/1丘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1.79万平方米。目前,在上海内环核心区项目5个,未结算总建筑面积约130万平方米。公司密集布局上海旧改,成功完成了地产业务向一、二线城市集中的战略转型,进一步增强公司在上海核心区域的地产项目储备和盈利能力,同时也有效提升了公司可售项目的变现能力。

  期内,公司商业地产和城镇化综合项目稳步推进。期内,天津静海义乌小商品国际商贸城已进入实质招商阶段。温州西湾项目正稳步有序推进中:南片各项道路、景观、市政工程正如期开展;北片总长4.7公里围堤工程除300米龙口部位外已全线贯通;水闸工程围堰完成并满足挡潮要求,灌注桩、搅拌桩全部完成;北片一期800亩回填造地工程促淤阶段完成。启东新湖长江公园项目已进入开工阶段。

  3、金融及金融科技情况

  期内,公司进一步布局金融和金融科技领域的机构、技术、服务的一体化平台。公司收购Total Partner及其子公司Summit Idea,中信银行的股权投资纳入权益法核算;增资杭州恩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增加至23.15%;布局金融服务领域,与万得进行深度战略合作;认购通卡联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新增股权,增资完成后占其股本总额的34%。

  4、公司管理和内控情况

  期内,公司对系统内主要子公司的内控情况进行核查,积极落实整改方案,推动管理提升。

  期内,公司地产业务一贯坚持对品质和价值孜孜以求的态度,在项目设计、工程技术、工程质量、物资采购等方面均细化了管理节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标准、管控制度,有效提升了项目品质。同时, 公司进一步加强了成本管理。不断强化标准化应用,深化与合作伙伴的关系,加大集团采购力度,发挥采购规模效益。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开展内部工程质量考评,持续提升开发效益。

  期内,公司加强对投资的金融企业和其它企业的内控和管理。公司所投资的金融企业均合规经营,有规范的内控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对所投资的企业也建立了有效的管理流程,以控制投资风险。

  5、企业形象和品牌建设

  期内,证券市场再次暴跌,公司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向市场传递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推出并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截至2016年6月27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共回购股票500,326,892股。

  期内,公司继续强化品牌建设,地产业务品牌得到显著提升。公司在深入分析客户需求基础上,针对性提高了产品研发、设计、营造、策划和销售能力,公司行业地位和影响力持续提升。公司荣获“2016沪深上市房地产公司综合实力TOP10”等多项荣誉。

  期内,在稳健、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承担对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上下游合作方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致力于推动企业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行业格局和趋势

  1、地产

  2016年房地产政策经历了从宽松到热点城市持续收紧的过程,随着热点城市房价地价快速上涨,热点城市调控政策不断收紧,限购限贷力度及各项监管措施频频加码;同时,中央加强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区域一体化、新型城镇化等继续突破前行,为行业长期发展积极构建良好环境。

  “房子是用来住,不是用来炒的”,2017年房产的投资属性回归到居住属性将成为房地产调控的主旋律,但是区域分化将更加明显,都市圈、城市集群的效应正在逐渐形成。公司经历了地产行业的多轮调控,得益于自身的战略清晰、专业能力和稳定的管理团队,每次都能从容应对,既能充分享受市场繁荣带来的规模增长,也能在历次调控中捕捉市场机会。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升,预计未来地产行业的经营模式有可能随之发生变化,对公司来说,较强的综合开发能力和稳健经营的优势将更有利于在竞争中胜出。

  2、金融及金融科技

  随着社会对综合金融服务的需求,分业经营体制下的单一金融服务已经无法满足大部分客户的需要,发展综合金融业务是大势所趋。经济发展造就的大批高净值人群将带来资产保值增值、传承相关的巨大需求,未来银行、券商、信托、基金、财富管理公司将根据市场及政策导向,构建打造综合性的理财规划服务平台。

  金融科技在经历了近几年的爆发式增长后,已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未来金融科技与传统金融行业将出现更多融合,行业边界逐渐模糊。金融科技改变支付习惯、借贷方式和投资理财渠道,网络数据、社交和金融领域的更多合作,将实现金融科技行业的快速扩张,同时也给公司近年来布局的金融和金融科技板块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三)公司发展战略

  在做好传统地产主业的同时,公司将积极谋求向金融及金融科技的转型,实现地产、金融及金融科技的双主业战略,逐步向金融+地产产业生态的综合性产融结合企业延伸,构建多元发展增长模式,提升公司价值。

  1、地产

  随着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陆续出台,房地产市场将进入平稳发展的新常态。公司将顺应大势,深入研究政策、研究市场、研究产品,优化战略布局,积极调整地产区域结构和产品结构,完善一二线主流市场布局,特别是加大对上海等一线城市的投入。优化管控模式,聚焦首次置业、改善性需求等主流产品,提升产品品质,促进公司价值快速增长。

  2、金融及金融科技

  经过近年来的系统整合,公司涵盖保险、证券、银行、期货等主要业务的金融及金融科技板块已初具雏形。公司将积极把握行业爆发的有利时机,加强与51信用卡、万得等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不断整合金融资源,深化金融科技业务创新,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金融科技进一步增强各金融版块的协同性,着力营造一体化的金融服务能力,力求在金融及金融科技领域打造核心竞争力。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湖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82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年报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公告编号:临2017-05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在杭州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独立董事王晓梅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金雪军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徐永光、黄立程、汤云霞列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潘孝娜、虞迪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俊波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定,2016年度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之合并及母公司可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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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系基于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母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1,231,185,771.81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3,118,577.18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67,524,374.93元以及本期因处置投资而形成的留存收益调整40,539,638.00元,扣除本年度支付2015年度现金股利429,967,176.80元,因此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86,164,030.76元。

  公司于2016年度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回购股票500,326,892股,支付现金1,966,738,152.7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第二十八条“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与该年度利润分配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上述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纳入现金红利计算后2016年度现金红利已满足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发展需求,2016年度不再进行其他方式的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6年度因回购股票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966,738,152.75元,与当年净资产之比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分红比例达到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69%。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其中2014年度、2015年度现金分红分别为455,735,390.15 元、429,967,176.80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合并可分配利润的105.89%。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俊波、叶正猛、赵伟卿、黄芳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公司临2017-053号公告。

  八、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16年度报酬及聘请2017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的报酬。根据实际工作量,拟支付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245万元;另拟支付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6万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报酬5万元(以上报酬均不含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

  2017年度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7年度报酬。

  九、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应按照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工作业绩及行业薪酬水平确定。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26亿元,净利润58.47亿元,每股收益0.6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37%,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方案,初步拟订了2016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标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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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四、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精准扶贫和慈善事业计划的议案》

  公司拟推进和实施精准扶贫和慈善事业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本方略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发挥公司优势,服务国家脱贫战略,公司将着力开展各项精准扶贫工作,深刻领会“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坚持真扶贫、扶真贫,把帮助贫困群众摆脱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之一。

  (二) 总体目标

  未来三年(2017-2019年)公司计划精准扶贫和慈善事业计划支出约1亿元,主要用于贫困地区的教育脱贫、健康脱贫等项目,重点帮助提升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水平和资助贫困家庭学生。

  (三) 保障措施

  公司将成立精准扶贫和慈善工作小组, 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已经开展的各项扶贫工作和慈善工作成果基础上,加快选定精准帮扶对象和相关项目。公司董事会授权副董事长领导精准扶贫和慈善工作,负责具体项目的选定、协议签订、项目管理、并决定项目每年投入的具体金额等相关事项。

  十五、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17-055号公告。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7-05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管理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管理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林俊波女士、叶正猛先生、赵伟卿先生、黄芳女士按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材料,在董事会召开前取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资料后认为:

  该项交易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有限,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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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本公司预计2017年度与新湖绿城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10,000万元,包括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案场服务费、园区活动服务费等。

  本项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公司预计2017年度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发生购买理财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主要系公司以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信银行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

  本项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新湖绿城物业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法定代表人:严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东新路88弄36号甲。2012年3月经股权转让后,由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除酒店经营、除餐饮管理),绿化养护,健身,停车场(库)经营等。

  (2)浙江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法定代表人:严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1201-5室。2011年12月经股权转让后,由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49%,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6%,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4%。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维修,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的管理、维修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湖绿城物业与本公司均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信银行为A股和H股上市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法定代表人:李庆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9.35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 号。截至2017年3月31日,中信银行主要股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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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公司子公司冠意有限公司(Summit Idea Limited)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中信银行H股股份,占中信银行股份总数的4.68%。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信银行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黄芳女士自2016年11月起任中信银行董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公司与新湖绿城物业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预计2017年度与新湖绿城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10,000万元,包括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案场服务费、园区活动服务费等。

  本次关联交易有市场价格的主要参照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可参照的,在合理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的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公司与中信银行的关联交易为日常资金管理所需,预计2017年度与中信银行发生购买理财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主要系公司以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信银行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根据相关协议内容,产品到期后收回本金并获取相应理财收益。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本次关联交易额度包括在该50亿元最高额度内。

  本次关联交易均应使用银行间市场惯例和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在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机关发布的条例或通知有规定时,采用其规定的固定价格或费率;如不存在固定价格或费率,则采用独立交易双方在相同类型交易中通常采用的市价或费率。如涉及订立协议,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低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湖绿城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对公司相关楼盘的物业管理,是公司地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地产项目的正常运营。该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和公平性的原则,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公司与中信银行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对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的合理运用,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该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上述与中信银行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7-054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在杭州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永光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内容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2016年年度报告无异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16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公告编号:临2017-05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溪路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11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9日

  至2017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同时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7年4月29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571-87395052)。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11 层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1-85171837、0571-87395051

  传真:0571-87395052

  邮编:310007

  联系人:高莉、姚楚楚

  (四)登记时间:

  2017 年5月16日9:30—11:30、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下转92版)

  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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