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7-012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通过该预案的董事会届次和日期

  1、2017年 4月 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7,915,953.48元,期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03,322,315.70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50,515,5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4,713,403.47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6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年 4 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

  1、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主要产品为内燃机活塞,公司在同行业处于领先位置,拥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稳定的盈利水平。但活塞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线需要较大资金投入,同时活塞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对流动资金的规模和资金周转效率的要求较高。目前公司仍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现金需求量大。

  2、鉴于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现金累计分红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54.55%,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为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满足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和新业务的拓展,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4,713,403.47 元,2016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6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公司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并顺利推进公司战略发展。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渤海活塞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4、2017 年公司资金需求:一是日常经营方面的资金需求,二是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资金需求,三是产销量增长的资金需求。

  为实现 2017年经营发展目标,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安排资金计划,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审批和公告程序,继续盘活资产,全面统筹资金调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促进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并通过多种融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董事会拟定的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有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及盈利水平,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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