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76 公司简称:中国巨石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江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成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2: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6年5月17日实施完毕,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105,526,15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合计转增 1,326,631,38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432,157,534股。上表中对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按照公司最新总股本2,432,157,534股进行了重述。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1)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金额减少所致;

  2)衍生金融负债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外汇远期合约减少所致;

  3)应付利息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利息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负债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短期应付债券到期偿还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1)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执行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将公司自2016年5月1日起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仅核算口径变更使得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增加;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外汇远期合约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按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WISE-WIN TECHNOLOGY LIMITED(智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复连众5.52%的股权,股权款为157,175,209.00元,公司享有中复连众在2017年3月31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72,825,040.69元,因此确认营业外收入15,649,831.69元;

  5)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6)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利润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1)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少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往来款较多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购买材料款等增加所致;

  4)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的所得税等税费较多所致;

  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差旅费、修理费减少所致;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长期资产较少所致;

  7)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减少,从而支付利息减少所致;

  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偿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江林

  日期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公告编号:2017-02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在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公告编号:2017-02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本次为巨石集团担保85,000万元,本次担保为2017年3月实际发生,在公司2015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自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范围内,中国巨石累计为巨石集团担保35.66亿元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88.03亿元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1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的1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2、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5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2年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5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2年。

  3、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2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2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525,531.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887,343.6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990,375.2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96,968.37万元人民币,2016年净利润133,268.1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2.47%。

  三、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6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2016年(自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由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由巨石集团为其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或巨石集团子公司为巨石集团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53亿元人民币和7.2亿美元。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对外担保累计88.03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6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0.28%,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公告编号:2017-028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在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学安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本人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8日THE_END

热门推荐

APP专享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