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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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会主席王石,董事、总裁郁亮,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孙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否

  单位:人民币元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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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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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交易平台上交易的公司H股的股份总和。

  注2:万科经济利润奖金计划的集体奖金奖励对象,通过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国信证券工商银行-国信金鹏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C类份额和“国信证券-工商银行-国信金鹏分级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C类份额,两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495,934,792股万科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49%。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数11,039,152,001股,其中A股9,724,196,533股,H股1,314,955,468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第一季度房地产市场情况

  报告期内,全国商品住房销售规模持续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第一季度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2.55亿平方米,销售金额1.94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6.9%和20.2%。

  报告期内,热点城市调控不断升级,新房成交明显回落。公司长期重点研究的14个城市商品住宅批准预售面积同比下降37.9%,成交面积同比下降42.0%。由于新房成交面积大于新增供应,上述城市3月底的新房可售库存(已取得销售许可而尚未售出的面积)为0.85亿平方米,相比2016年底(可售库存0.93亿平方米)进一步减少。

  主要城市的土地竞争依然激烈。一季度前述14个城市的土地供应、成交面积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土地成交金额同比上升45.2%,土地起拍、成交均价仍然位于历史高位。

  二、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面积988.2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50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1.1%和99.7%。其中,公司在深圳、北京、天津三个城市的单季销售金额均突破百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9 亿元,同比增长27.2%。其中,房地产业务结算面积143.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8%;实现营业收入160.3亿元,同比增长20.6%。

  房地产业务竣工、结算具有较强的季节性规律,一季度竣工面积、结算收入占全年的比例通常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竣工面积124.3万平方米,占全年竣工计划比例为5.1%,符合行业季节性规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5亿元,同比下降16.5%。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1)一季度公司销售金额同比增长99.7%,销售费用随之同比增长38.8%,但以销售口径计算的季度销售费用率较去年同期下降0.3个百分点;(2)受公司经营管理规模扩大的影响,公司一季度管理费用增长29.3%,但以销售口径计算的季度管理费用率较去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3)由于融资规模上升,一季度公司利息支出及财务费用相应增加;(4)一季度结算项目包含一批合作比例较高的项目,使得少数股东损益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上升至37.3%。

  公司认为,一季度的净利润同比下滑对全年业绩的参考意义不大,公司预计2017年全年净利润同比仍将保持增长。

  分区域的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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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一季度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尚有2,719.3万平方米已售资源未竣工结算,合同金额合计约3,349.4亿元,较年初分别增长19.3%和20.4%。

  公司继续坚持审慎的投资策略,并持续探索多元化的土地获取模式。一季度公司新增加开发项目42个(其中61.9%的项目通过合作方式获取),规划建筑面积约764.4万平方米,按公司权益计算的规划建筑面积约470.3万平方米。

  一季度公司实现新开工面积917.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9.4%,占全年开工计划的31.4%(2016年同期为32.2%)。

  截至一季度末,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为909.7亿元,远高于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有息负债总和483.4亿元。公司净负债率为31.5%,继续保持在行业低位。报告期内,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将公司的评级展望上调至“稳定”,并维持公司“Baa1”的信用评级。

  2017年1月,地铁集团以协议受让方式获得公司15.31%的股份,成为公司基石股东;3月,地铁集团获得中国恒大集团下属企业持有的1,553,210,974股万科A股特定股东权利,成为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地铁集团作为公司基石股东,表示将支持公司混合所有制结构和事业合伙人机制,支持公司城市配套服务商战略,支持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未来公司和地铁集团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实施“轨道+物业”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城市配套服务能力,助推城市经济发展。

  第四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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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月12日,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中润国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贸易”),与地铁集团签署了《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华润股份和中润贸易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689,599,817股A股股份转让给地铁集团。2017年1月24日,上述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13日、1月14日、1月21日和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披露。

  2017 年 3 月 16 日,地铁集团与中国恒大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并于同日与中国恒大集团下属企业签署《委托协议》,约定在《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以下简称“有效期”),中国恒大集团下属企业将持有的1,553,210,974股万科A股特定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地铁集团,由地铁集团自行决定前述特定股东权利的行使。自上述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地铁集团可行使公司共计29.38%的表决权、提案权及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目前地铁集团为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披露。

  2017年3月17日,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商业地产资产整合的议案,决定将公司拥有的42个商业地产项目的部分或全部权益转让给公司参与组建的商业地产投资基金,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优先委托印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持有的其他商业地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披露。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根据投资的衍生品合约种类情况进行分类汇总披露,公司投资的衍生工具分为远期外汇契约(DF)和利率互换合约(IRS);上表中各“投资金额”均指衍生品合约所对应的基础资产的金额。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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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公告编号:〈万〉2017-039

  ■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于2017年4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的《告知函》,《告知函》显示:“2017年4月26日,钜盛华将持有并质押给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万科9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A股办理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解除手续。”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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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7年4月26日,钜盛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票共计926,070,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9%;累计质押股数为835,070,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6%。

  三、 备查文件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公告编号:〈万〉2017-038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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