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监会等部门联查非法集资,互联网、房地产被特别关注

  4月25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及联络员扩大会议在银监会举办。该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与并介绍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据部际联席会议主席、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介绍,当前非法集资形势呈现多重特点,包括案件高发势头有所遏制,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区域性风险集中,蔓延扩散速度加快;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突出,下乡进村趋势明显;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欺骗诱导性更强等。

  为有效控制增量,部际联席会议将于5月-7月组织各地方政府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排查对象涉及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担保等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重点领域。非法集资案件与金额首现“双降”

  据杨玉柱介绍,近年来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和涉案金额首次出现“双降”,2016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97起、涉案金额2511亿,同比分别下降14.48%、0.11%,但案件总量仍处于历史高位,化解处置压力较大。

  非法集资区域性风险集中,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突出。据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庞任平介绍,非法集资案件集中在河北、浙江、江苏、河南、山东等地区,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小额贷款公司等成为新的高发领域。

  据杨玉柱介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仍是非法集资重灾区,大量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等未取得金融牌照的机构违法开展金融业务活动,严重破坏正常金融市场秩序,此类案件占非法集资新增案件总数的30%以上。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级检查员刘慧玲指出,当前非法集资案件犯罪手段不断翻新。

  一方面,目前,犯罪手法已由早期直接吸款的债权类投资、生产经营类投资,转变为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股权类投资,及承诺商品回购、公司加盟返利等商品营销类投资。投资人辨别风险的难度加大,从而更易深陷非法集资圈套。

  另一方面,犯罪方式由传统犯罪方式向网络犯罪发展,影响范围突破地域划分。近年来,许多非法集资企业通过异地设立分理处、分公司、子公司等方式,跨行政区域流窜作案。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也称,网络化使得跨区域案件不断增多,并快速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蔓延。

  2016年,公安机关共立案1万余起、涉及金额近1400亿元,而且大要案件高发。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此类案件平均案值达1365万元,亿元以上案件逾百起。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个罪名。最高法院2016年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5925件,集资诈骗案件1074件。2014年-2016年,集资诈骗案件的重刑率连续三年均超过70%,监禁刑率接近或超过90%。互联网领域非法集资受重视

  会议中,多家部委负责人提级互联网领域的非法集资。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野蛮发展阶段,非法集资活动频发。2016年央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6部门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从2016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来看,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利用P2P平台进行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网络众筹领域非法集资骗局增多、网络私募基金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频发、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乱象频现。

  杨玉柱介绍,P2P网络借贷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增速回落,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整体风险水平逐步下降;但是,经过前期野蛮增长存量风险积累较大,非法自融、设立资金池、非法挪用资金等违规经营问题突出,P2P网络借贷领域风险化解尚需时日。

  证监会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副局长刘云峰介绍,私募基金领域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他介绍了当下私募非法集资的三大特点:通过网络媒体、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点公开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投资门槛低,期限错配,募新还旧;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投资者人数限制。

  人民银行负责人提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跑路”风险。据介绍,目前,除少数排位比较靠前、口碑较好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实现盈利,其他大部分支付公司处于亏损运营状态。第三方支付机构存在巨大的资金沉淀,容易被挪用于投资,影响客户资金结算安全。一旦发现风向不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就可能携款潜逃。

  此外,部际联席会议还提到了“消费返利”网站打出“购物=储蓄”等旗号,宣称购物后一段时间内可分批次返还购物款,吸引社会公众投入资金。一些返利网站还将返利金额与参与人邀请参加人数挂购,成为发展下线会员式的类传销平台。严打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杨佳燕介绍,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二是违规预售商品房变相融资或“一房多卖”;三是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等。此外,近年来,又出现了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

  为有效制止“一房多卖”骗取购房款、恶意骗贷等行为,信建部要求各地加快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系统建设,并部署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截至2016年底,全国339个地级以上城市已全部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280多个城市已实现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在会同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开展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中,住建部严禁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提供或协助提供首付贷、众筹买房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融资业务的行为等。

  为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2007年2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该部际联席会议由银监会牵头,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林业局、法制办、新闻办、证监会、保监会,以及邀请中央宣传部、高法院、高检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2016年2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59号文),成为打击非法集资的纲领性文件。

  (《财经》记者 龚奕洁/文 杨秀红/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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