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编号:2017051
2017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晓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云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郅玉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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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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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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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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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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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被质押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谢保军累计质押公司高管锁定股239,038,400股、无限售流通股0股,合计质押股份239,03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2%。其中45,000,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39,000,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3,150,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6,768,4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120,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股东焦耀中累计质押公司高管锁定股80,130,450股、无限售流通股0股,合计质押股份80,130,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其中70,380,45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750,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鑫沅资管-恒丰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钢帘线、超精细钢丝产品搬迁技改项目
2015年12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帘线、超精细钢丝产品搬迁技改项目的议案》,拟对钢帘线产品、超精细钢丝产品的成品生产设备进行搬迁技改工作,拟将上述相关产品的成品生产设备搬迁至位于巩义市站街镇的机械工业园区。预计总投资 2.19 亿元(不含流动资金),预计建设期为 12 个月。通过对公司钢帘线项目、超精细钢丝项目成品设备实施搬迁技改,建设完成后,使公司钢帘线产品产能最终达到9万吨/年、超精细钢丝产品产能最终达到 1.5 万吨/年,并可形成 0.5 万吨/年产能的胶管钢丝产品,同时可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情况,调整上述产品的实际产量。该项目截至目前正在搬迁中。
(三)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6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204,211,342.98 元,按照母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0,421,134.3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50,764,588.17 元,减去 2016 年年度对股东已实施的现金分红 70,636,283.20 元,母公司 2016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918,513.65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039,660,897.44元。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计划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额 1,256,774,4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需支付现金 62,838,721.30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201,079,792.35 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如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该预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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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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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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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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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晓博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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