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33 公司简称:长春燃气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志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佟韶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齐国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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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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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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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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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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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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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并出具了《关于核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3 号),公司目前正在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志超
日期 2017年4月26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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