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22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权收购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24%股权以及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48.98%股权(以上统称“置入资产”)的事宜。2014年5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49号文核准,批准上述事宜。截至2014年5月8日,置入资产已全部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2014年6月5日公司向夏曙东、张志平、赖志斌等11位发股对象发行股份购买置入资产。以上内容详见2014年5月7日、2014年5月17日、2014年6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3)及《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二、 业绩承诺

  上述事项的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期限为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置入资产股东中的夏曙东、夏曙锋、赖志斌、张志平、重庆中智慧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吴海承诺置入资产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实现的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7,000.00万元、21,889.94万元、26,832.41万元和31,628.51万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的净利润,则夏曙东、夏曙锋、赖志斌、张志平、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吴海将按照与公司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

  三、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公司2016年置入资产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17年4月25日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致同审字(2017)第110ZA2733号。经审计的置入资产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176.6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945.81万元,实现了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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