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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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5日上午9:15~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二)、登记地点:南昌市灌婴路99号公司15楼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方式。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6年5月15日下午16: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9号公司15楼董事会办公室部。
联系人:蔡翘 桂蕾电话:0791-85235057
传真:0791-85226672邮编:330025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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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编号:临2017-015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伊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伊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伊女士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刘伊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刘伊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
为保证公司证券事务顺利开展,公司即日起决定聘任桂蕾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桂蕾女士简历
桂蕾,女,1980年5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2008年8月至今在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融资部、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3年4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编号:临2017-016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的规定,现将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554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龙萍以及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国泰君安君享新发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合计发行49,824,144 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0.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524,149,994.88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 年4 月22 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6-00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验资费用、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531,331.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截止2016年末,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153.06万元。2016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8,624.40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654.43万元(含利息收入344.35万元、发行费用-验资费用10万元),均为活期存款。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存储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2016年5月16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6月14日,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和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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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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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鉴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能满足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全部投入,根据既定原则,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和4845K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不再由募集资金投入,改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编号:临2017-017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监事黄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职工监事一职,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4月1日召开公司第十届三次代表组长联席会,选举魏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魏峰:男,1988年9月出生,汉族,博士学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科员。
(上接85版)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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