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控股(08237)发布公告,于2017年4月25日,公司全资附属广西恒和智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珠海市康明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订立债务转让协议,据此,康明德企业同意转让应收债务及有关应收债务的抵押品的强制执行权予恒和智达,现金代价为人民币1.089亿元。

公告显示,应收债务包括由债务人结欠原贷款人且其后由转让人于2016年10月9日的拍卖会上成功中标的19项不良债务。抵押品包括位于中国江西省的若干土地使用权及商住物业,而诚如转让人告知,其乃由债务人向原贷款人质押以抵押债务。根据拍卖会后签立的第一份债务转让协议,中国信达已同意转让应收债务及有关应收债务的抵押品的强制执行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1.089亿元。

诚如转让人告知,于本公告日期,人民币4700万元已支付予中国信达,而人民币6190万元尚未支付。

该公司表示,抵押品初步价值约人民币6.605亿元远高于受让人的应付代价。据董事经作出合理查询所知、所悉及所信,抵押品包括位于中国江西省的若干土地使用权及商住物业。鉴于中国地产市场蓬勃发展,变现抵押品应无重大障碍。

由于应收债务已经逾期,恒和智达或会于完成后随即采取法律行动,要求偿还应收债务或强制执行抵押品以收回应收债务。因此,恒和智达可于极短时间内变现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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