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7-021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14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17年4月24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昭和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6年度对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1,825,742,648.74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公司下列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854,177.69元,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16年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单位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16年度发生额;同意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度预计金额;同意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续聘有利于审计工作延续及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2017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规模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7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规模总额360,000万元,具体构成为公司本部115,800万元,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1,400万元,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52,000万元,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7,000万元,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23,800万元。该具体构成在规模总额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单位之间调剂使用。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办理银行信贷业务。公司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2017年流动资金借款7,000万元,继续提供一年期连带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保证。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2017年向相关银行借款(授信额度)提供一年期最高限额分别为141,200万元、52,000万元和53,800万元,共计247,00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具体构成在总额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单位之间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事项中,为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授信额度)提供52,000万元为期一年的担保,该担保具体构成可以是为其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提供52,000万元一年期的担保,或者是为其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提供22,000万元一年期的担保和为其技改项目借款提供30,000万元的担保;为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授信额度)提供53,800万元为期一年的担保,包括为其流动资金借款23,800万元及银行承兑汇票敞口30,000万元提供担保。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 -2019年)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6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做到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在履职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2、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条件坚持公平、合理原则,执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4、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安源煤业2016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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