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52 公司简称:浙江广厦

  2017

  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妙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妙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1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15年,公司提出了拟退出房地产行业的计划,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公告《浙江广厦关于拟退出房地产行业的公告》(临2015-036)。

  根据此计划,公司已于2015年度出售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暄竺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东方文化园景观房产有限公司7%股权;2016年出售广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44.45%股权、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浙江广厦东金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相关交易的资产过户及工商变更手续已分别于当年完成。

  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交易中除雍竺实业的交易尚有未支付股权转让款23,837.05万元外,其余交易的股权转让款已按协议约定支付完毕,按照协议约定,雍竺实业剩余对价需交易对方广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2017年11月17日前将雍竺实业相应尾款支付完毕。

  3.2.2 2016年2月,公司战略投资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景”)2000万元,投资额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0.20%。2016年3月公司与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临2016-023),双方将围绕公司的转型发展展开全面合作,助力公司在产业并购、资本运作方面各项工作的开展。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房产销售情况(1-3月份)

  3.5.1 2017年1-3月,公司新开工项目为天祥A地块,新开工面积187,799平方米,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为2016年一季度无新开工项目;

  一季度实现签约面积19,406平方米,同比增长180.31%;实现签约金额24,708万元,同比增长425.60%,签约面积及签约金额同比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天都城温莎花园项目及宾果公寓项目销售情况良好。

  3.5.2 报告期内,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13,098平方米,取得的租金总收入301,686元。

  3.5.3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和竣工项目。

  3.5.4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见下表:

  ■

  公司名称: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霞

  日期: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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