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的风险提示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分级基金具体如下:

  ■

  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2017年5月1日起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三、《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在投资分级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指引》、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年4月24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乐视网(代码:300104)”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新时代证券为易方达科瑞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确权机构的公告

  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3293)由科瑞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科瑞”,基金代码:500056)转型而成。基金科瑞自2017年1月3日终止上市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科瑞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方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等业务。上述过程称之为“确权”。

  根据本公司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的业务准备情况,本基金将增加新时代证券为办理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自2017年4月25日起,基金科瑞份额持有人可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通过新时代证券全国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确权业务。

  具体的确权业务指引可参照本公司2017年1月16日发布的《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或向当地新时代证券营业网点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新时代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或95399

  网址:www.xsdzq.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富滇

  银行为销售机构、参加富滇银行

  电子渠道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滇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7年4月25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富滇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富滇银行协商一致,自2017年4月25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富滇银行电子渠道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富滇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富滇银行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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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本公司在富滇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富滇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关于本公司在富滇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富滇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300元。富滇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富滇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富滇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富滇银行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电子渠道富滇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7年4月25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富滇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富滇银行电子渠道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富滇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富滇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富滇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富滇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富滇银行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法定代表人:夏蜀

  联系人:杨翊琳

  电话:0871-63140324

  传真:0871-6319447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33

  公司网站:http://www.fudian-ban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签署的协议,自2017年4月25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为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中信证券(山东)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赵艳青

  联系电话:0532-85023924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之聚盈A份额

  折算方案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折算基准日,基金管理人将对聚盈A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聚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基准日

  聚盈A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其赎回开放日的下一工作日。

  本次折算基准日为2017年5月11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聚盈A基金份额。

  3、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聚盈A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聚盈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进行相应增减。

  聚盈A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聚盈A份额净值/1.0000

  聚盈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聚盈A的份额数×聚盈A的折算比例

  用于计算折算比例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第9位,聚盈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计算的结果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在折算基准日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前聚盈A份额净值、聚盈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 400881808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邮箱:service@@efunds.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了解投资基金产品的业务规则和风险收益特征(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http://www.efunds.com.cn),从而选择合适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

  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

  会议投票时间自2017年3月21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17:00点止。2017年4月2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1,840,489,044.70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62.72%,达到法定开会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1,840,489,044.7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由基金资产列支的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10000

  公证费12000

  合计 22000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4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法律文件修订

  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的内容调整如下:

  原表述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调整。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即2017年4月24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二)调整后管理费率的执行

  在通过《关于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前,本基金仍执行《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率。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即2017年4月24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2017年4月24日本基金的管理费按照2017年4月23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以后依次类推。

  四、备查文件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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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

  会议投票时间自2017年3月21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17:00点止。2017年4月2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1,769,909,734.52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85.32%,达到法定开会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1,769,909,734.52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由基金资产列支的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10000

  公证费12000

  合计 22000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4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法律文件修订

  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的内容调整如下:

  原表述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调整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调整。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即2017年4月24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二)调整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执行

  在通过《关于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前,本基金仍执行《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即2017年4月24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2017年4月24日本基金的管理费按照2017年4月23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本基金的托管费按照2017年4月23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以后依次类推。

  四、备查文件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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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

  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

  会议投票时间自2017年3月21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17:00点止。2017年4月2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3,945,884,441.94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98.11%,达到法定开会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3,945,884,441.94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由基金资产列支的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10000

  公证费12000

  合计 22000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4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之日为2017年4月25日。本基金将于当日上午 10:30 在深交所复牌。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法律文件修订

  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的内容调整如下:

  原表述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调整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调整。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即2017年4月24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二)调整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执行

  在通过《关于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前,本基金仍执行《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即2017年4月24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2017年4月24日本基金的管理费按照2017年4月23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本基金的托管费按照2017年4月23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以后依次类推。

  四、备查文件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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