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7-005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000万股,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增加至12000万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情况,现对《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修订后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本次章程修订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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