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公告编号:2017-036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4月20日以邮件、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张茂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其中:

  1、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提名张茂义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非独立董事);

  2、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提名胡天兴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非独立董事);

  3、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提名李卫平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非独立董事);

  4、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提名姜风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非独立董事);

  5、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提名张峥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独立董事)

  6、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提名周亚力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独立董事);

  7、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提名虞树荣为第四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独立董事);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17年5月1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公告编号:2017-037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以电话、直接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水英女士主持,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1.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提名周水英为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

  2.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提名王希良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

  汤战昌作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连选可以连任。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核, 发表以下意见: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司财务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58证券简称:健盛集团公告编号:2017-038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0元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7年4月5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6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70,5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050,000元。

  二、 相关日期

  ■

  三、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股东张茂义、新余普裕投资有限公司、新余瑞裕投资有限公司和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09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号)(“《财税[2014]81号通知》”)执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

  (4)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其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元。

  四、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22897199

  联系传真:0571-2289710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金一路111号

  邮政编码:311215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公告编号:2017- 039

  浙江健盛集团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0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一路111号,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0日

  至2017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交易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 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 登记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13:30)

  (三)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杭州萧山经济开发区金一路111号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金一路111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编: 311215

  电话:0571-22897199

  传真:0571-22897100

  联系人:王莎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健盛集团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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