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7-050

  2017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巧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36.13%,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支付投资款增加货币资金流出。

  2、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62.42%,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收款金额减少。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139.89%,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55.17%,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待抵扣进项税减少以及子公司上海立源水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短期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长54.44%,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增加。

  6、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56.50%,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投资额增加。

  7、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30.29%,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预缴2016年第四季度计提的应交所得税所致。

  8、应付利息较年初增长59.88%,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利息增加。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3.39%、48.81%,主要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报告期内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收入、成本有所增加。

  2、税金及附加科目较上年同期减少32.22%,主要为建筑行业“营改增”后核算方式发生变化。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14.47%,主要为报告期内增加2016年底新并购公司的销售费用。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9.62%,主要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相应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369.29%,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增加,相应增加坏账准备。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11.00%,主要为本报告期比上期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减少。

  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1.68%,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子公司本期盈利增加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39.15%,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支付投资款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5.07%,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7-05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云南省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昌宁县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昌宁县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

  2、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3、总投资:5.62亿元

  4、项目收益率:建设合理利润率6.8%,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6.0%。

  5、项目工程范围:

  (1)河道综合治理:对不满足规划防洪标准的河道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河底调坡、行洪断面拓宽、堤防工程和跨河构筑物、沿河绿化景观打造等。

  (2)截污工程:收集流域内村落生产和生活污水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集中堆放,定期处理和清理,达到清洁小流域的目标。

  (3)生态湿地公园:新建农业湿地公园、水上田野公园、生态科普公园并改造茶韵市民公园。

  6、运作模式:由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政府和项目公司之间签署合同为前提,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授予经营权,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项目,并经营和管理该项目,提供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7、合作期限:13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为10年)

  8、出资比例:政府方持股比例20%,社会资本方持股比例80%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昌宁县位于云南省西部,国土面积3888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7%。辖9镇4乡、79个村45个社区,有汉、回、苗、彝、傣等8个世居民族,总人口35.07万人。2016年,该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8.49亿元,同比增长36.86%,高于全市3.9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三。2017年1—2月, 该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8623万元,同比增长35.1%。

  (以上信息来自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cn.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小忠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注册地: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西黄村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对科技行业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东方园林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主导完成本项目的股权出资、项目公司组建、协助项目公司融资、策划(含规划、设计)、项目施工、建设管理、运营管理、移交及项目回购工作;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完成其资质范围内的部分工程的施工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完成本项目的股权出资、项目公司组建、协助项目公司融资等工作;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其资质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完成本项目的股权出资、项目公司组建、协助项目公司融资等工作。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号召,快速推进由传统景观业务向生态修复业务转型,持续打造生态规划设计及生态修复技术的核心竞争力,在生态修复领域积累了人才、技术储备,本项目的中标是公司在“海绵城市”战略的又一进展,不仅对公司未来业绩有所提升,也为后续项目积累了实践经验。

  本项目总投资为5.62亿元,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方园林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7-052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接到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函告,获悉何巧女女士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何巧女女士共持有本公司1,113,789,41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60%。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质押股份数为673,067,6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4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14%。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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